为什么广东佛山房地产会在购房合同上搞手脚呢?为啥要欺压消费者呢 没交房孩子能上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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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广东佛山房地产会在购房合同上搞手脚呢?为啥要欺压消费者呢没交房孩子能上学吗

揭秘购房合同欺诈

房地产专业性很强,法律法规又非常复杂,购房者难以掌握,并且大多数购房者都是第一次购房,没有经验,很多连购房合同也没见过。于是个别开发商不讲诚信,在购房合同中设置了好多陷阱。

因此购房者要充分认识到这些风险,并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购房合同陷阱一不签合同定金不退购房者看好了房子,开发商往往先让购房者签订一个“认购书”或“意向书”,交付一定数额的定金。这本来是一个定金合同,然而一些开发商却在这个购房合同中设置了陷阱,规定:签订本认购书之日起几日内交纳首付款或全款,交首付款后几日内签订购房合同。

如不交纳首付或不签购房合同,定金不退。按说应是先签购房合同,再交首付款或者全款,然而开发商却把顺序颠倒过来,让你先交纳房款再签订购房合同。按开发商的设置,购房者走出第一步,交纳了定金,签订了认购书,你就得走第二步,交纳首付或全款,否则定金不退。你走了第二步,就得走第三步,签订购房合同,否则定金不退。问题是开发商的购房合同往往都已拟好,很不公平,签了对购房者不利。但走到这一步已将购房者“套牢”了。

购房合同陷阱二被动签字很多条款不公平购房合同本来是由双方平等协商的,但现在开发商却早已把购房合同条款拟好,留给购房者的只是签字的权利。很多条款也不公平,比如面积的确认,建设部的推荐性条款为误差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超过3%的部分,涨水的无偿归购房者,缩水的双倍返还买受人。

可有的开发商却不选这一条款,在自行约定栏内填上多退少补,据实结算,这样涨水和缩水开发商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关于违约责任,有的开发商将购房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订为5%,而自己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订为0.5%,相差十倍。关于延期交房的条件,有的开发商写明“非出卖人过错引起的”,出卖人可以据实延期。比如说建筑商误工造成延期的,开发商就不承担责任。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只要不是不可抗力,你都应承担责任,你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建筑商去追偿。

关于产权登记,根据房管部门规定,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办理,有的合同却签成90个“工作日”,90个“工作日”是多少天?行家会告诉你:一个月是21.92个工作日。预防措施签订合同之前先学习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先学习,要请教房产律师。如果自己还是不懂,最好请房产律师代签。千万不要肓目轻信别人,随意签订购房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欺诈,常见的购房合同欺诈有哪些

1、购房合同欺诈之一: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

  商品房特别是期房销售过程中,广告往往是引起消费者购买欲并作出购房决定的促成因素。《广告法》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开发商发布虚假的广告信息,无疑是以虚假信息诱使对方作出意思表示的欺诈行为。开发商交付的房屋达不到合同或者广告中承诺的事项的,应当认定为欺诈。

  2、购房合同欺诈之二:商品房开发证照不全且没有告知消费者

如何避免购房时的陷阱或纠纷?

按你所说的情况,前一个买家肯定要支付一部分或全部定金做为违约赔偿

但数额太大(很奇怪为什么要交10万的定金),卖家和那个买家肯定要扯皮

但是你这边不用担心,这是他们之间的事情,而且房子没有正式进入法定交易流程

你和卖家交易的时候,要卖家额外出具一份该房屋无任何附带经济纠纷的证明并签字就行了

购房时应注意哪些购房陷阱,应查阅开发商哪些资料(确定其资格).

购房应查阅的资料:

  首先,预购商品房要选择具有一定实力和开发业绩的开发商,了解一下他们以前开发的商品购买者对其信誉的评价。对不讲信誉者,切不可与之打交道。其次,审查其预售商品房是否符合预售条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 理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这是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和房地 产文易的前提条件,如果连开发的土地都没有、商品府岂不成了“空中楼阁”?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为建设单位只有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必备证件后,方可申请 办理开下手续。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并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及 竣工交付U期,也就是说开发商已经投入25%以上的资金进行建设,这就不会出现买空卖空。

  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这是最重要的一环,因为经过房地产管理邵门的宵查许可后一般是不会出问题的。

  购房应注意的各事项:

  第一类:虚假广告

  设计精美的广告经常是吹得天花乱坠,很多购房人买某一个项目的欲望首先来源于房地产商的广告或展会上的沙盘。“样板房”也耍花招,一些开发商利用样板房欺骗消费者,样板房质量、结构与实际所交房不符、装修中利用视觉误差、家具尺寸相对缩小等进行误导。

  应对:购房者要仔细阅读购房合同中的内容,必要时还要把广告宣传的内容全部载入正式的合同中,这样才有保证。

  第二类:配套设施

  开发商在销售项目时对今后的生活配套设施承诺得完美无缺,但购房者真正领取了住房钥匙准备入住时,会发现许多的承诺并不到位。

  应对:购房者应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如开发商提供免费交通车,能长期免费吗?二是调查教育设施是否为教育行政部门所认可。三是看周围是否有替换的配套设施。假如缺乏上述措施,一旦开发商提供的配套设施不配套,麻烦就多了。

  第三类:内部认购

  内部认购是房地产开发商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从而吸引了许多买房者。但一些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其不受法律保护,购房者的权益也无法受到保障。

  应对:最好不要购买这类商品房。至于想买低价房的业主或投资者,应选择信誉好、实力雄厚、具有市场品牌的楼盘。

  第四类:物业管理

  开发商强迫业主接受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损害业主的正当权益。或在一段时间后偷偷更换物业管理公司,以次充好。

  应对: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期限超出一年的应提出反对意见,因为这属于不合理的违反购房者意愿的附加条件。

  第五类:逃避债务

  借破产逃债是许多公司常用的伎俩。一些不负责任的企业常常将资产转移到另一项目中,或隐匿财产,抽逃资金,做假账造成破产的假象,搞假破产。

  应对:业主可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开发商,要分清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同时,明察暗访项目公司的实际财产。

  六类:乱收费

  物业管理公司乱收费,通常表现在下列几方面:

  1.超出核准的价格收取管理费。

  2.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赚取收费差价。

  3.擅自增加项目建设,而将费用分摊给业主。

  应对:业主应积极参与,选出为全体业主服务的业主委员会。这样业主委员会可以挑选信誉好的物业管理公司,或解除与信誉不好的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合同,并有权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

  第七类:购房合同

  购房者与地产销售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会有空白的地方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但如果双方没有补充条款,就应该注意合同的空白处别让开发商做了手脚。

  应对: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耐心看完全文,遇到空白处应填上自己应有权益的内容。如无需填写时,也应画上横线。

  第八类:房产证拖着不办

  有些业主买房时开发商承诺在三个月之内办理房产证,但有时好几年房产证依然没办下来。几年来每次去找开发商,对方都有一套托词,用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正在办理”。

  应对:购房时看商品房是否“五证”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若不齐全,消费者购买后则可能拿不到房产证,商品房质量也得不到保障。

  正确的购房程序

  油品房交易具有标准的额高、交易手续繁杂、耗时长等特点。因此,购买商品房必须要按照严格的程序办理, 才能使交易行为顺畅、严谨、安全。

  从有购房意向开始,购房人一船可按以下程序办理:

  1.调查市场,寻找房源。这期间购房人可借助报刊杂志上的宣传和中介机构的帮助,但重要的是调查分析, 多方比较,以免偏听偏信。

  2.委托代理商或会同代理律师签订《商品厉购销合同八并按合同规定交付全部或部分购居款。合同是销售 中最霓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购房人应逐条审查、询问、并应根据具体要求增订补充协议。

  3.购买预售商品房应办理预售登记。签订预售合同30日内,买卖双方应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为以后办理房屋权证作准备。

  4.验收房屋,办理入住。购房人可从购房面积、主体结构、外墙、房屋面积、地面装修以及电器、水、消防等配套设施进行检查和验收。入住前,开发商必须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购房人应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合同并交纳维修基金及各项管理费用。

  5.委托开发商代为办理产权证,并交付有关税费。

  为保证购庚行为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购房人可地整个购房过程中,委托房地产中心代理机构成律师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逐项办理,以达到省事、省心、省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