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才公寓怎么申请呢? 成都人才公寓申请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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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人才公寓怎么申请呢?成都人才公寓申请入口

成都人才公寓申请办理流程和线上查询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在线注册登记,填写身份、学历、职称、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并上传前述要求的申请材料,进行在线申报,注册成功后方可提交人才安居申请。

2、根据用人单位注册地和人才类别,系统自动分配至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和经信部门。人社部门对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人才和产业高技能人才资格进行认定、确定人才类别以及对申请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审核,经信部门对产业新城(工业园区)企业进行认定。人社部门建立与组织、科技、教育、文广新、民政及社科等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机制,组织、宣传、科技、教育、文广新、民政及社科等部门配合对所属人才进行资格和类别认定后,将相关数据和审核结果交由人社部门统一确定。资格认定时间为15个工作日,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资格认定时间从提交证明后计算。区(市)县组织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人才享受购房优惠政策进行审查。区(市)县房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人才自有住房情况进行审查。各类人才也可持上述申请材料至所辖区(市)县房管部门进行申请,由区(市)县房管部门将其信息录入人才安居信息平台。

3、经审核通过后的人才名单及相关情况由人才安居信息平台自动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由所在区(市)县房管部门汇总各部门审核情况确认人才安居资格。

线上查询: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cdzj.chengdu.gov/。

成都人才公寓申请办理地点和办理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办理地点:

(1)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地址:人民中路一段28号成都房地产大厦11、18-19层

电话:(028)86279694

(2)武候区房管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号

电话:02885575669

(3)温江区房管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柳城大道140号

电话:02882721681

(4)双流县房管局

地址:棠中路二段25号

电话:(028)67035555,67035597

(5)新都区房管局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蜀龙路建设大厦

电话:028-89396508

(6)龙泉驿区房管局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镇中街聚星楼

电话:(028)84853043

(7)成华区房管局

地址:建设西街1号

电话:(028)84332257

(8)锦江区房管局

地址:成都市华兴正街39号“商业场.新座”6-7楼

电话:61326557

(9)青羊区房管局

地址:观音阁后街3号,泸天化大厦背面。

电话:028-87766961

(10)高新区房管局

地址:锦城大道999号

电话:85150257

(11)金牛区房管局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侯家桥路272号

电话:(028)87571325

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人才安居信息平台在线注册登记,填写身份、学历、职称、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并上传前述要求的申请材料,进行在线申报,注册成功后方可提交人才安居申请。

2、根据用人单位注册地和人才类别,系统自动分配至所在区(市)县人社部门和经信部门。人社部门对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的人才和产业高技能人才资格进行认定、确定人才类别以及对申请人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审核,经信部门对产业新城(工业园区)企业进行认定。人社部门建立与组织、科技、教育、文广新、民政及社科等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机制,组织、宣传、科技、教育、文广新、民政及社科等部门配合对所属人才进行资格和类别认定后,将相关数据和审核结果交由人社部门统一确定。资格认定时间为15个工作日,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资格认定时间从提交证明后计算。区(市)县组织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人才享受购房优惠政策进行审查。区(市)县房管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人才自有住房情况进行审查。各类人才也可持上述申请材料至所辖区(市)县房管部门进行申请,由区(市)县房管部门将其信息录入人才安居信息平台。

3、经审核通过后的人才名单及相关情况由人才安居信息平台自动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4、公示无异议,由所在区(市)县房管部门汇总各部门审核情况确认人才安居资格。

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是什么办理资料

1、身份证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用人单位出具的《成都市人才安居申请表》

4、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相关证明(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证书及获课题、成果奖等证明材料)

5、劳动合同。

成都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条件如下:

1.符合《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标准并经人社部门认定;

2.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