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

7791℃ 王炜贤

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

根据官方反馈,只能按照非独生子女的标准扣除,即扣除1000元/月.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都已去世,是否可以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月?

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税,改为独生子女报全额2000可以吗?

不可以,你这样做是在偷税啊.偷税一万以上是会判的.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税,每个人不得超过1000

非独生子女,父母指定或兄弟协商,能否以某位子女按每月2000元扣除?

不可以.按照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的2000是算一个老人的还是两个老人的

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的2000是两个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中的赡养老人专项为了减轻纳税人赡养老人的负担而推出的政策,纳税人的父母、养父母,或子女均去世的祖父母、外.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非独生子女,但其他兄弟姐妹已故)

既然是已故,就是没有别人了哇填上名字 注明已故就可以了

赡养老人中如果有兄弟姐妹的,其他兄弟姐妹放弃扣除,能一个人每月扣2000月吗?个税师证书是含金量高吗?

不可以.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证书在国家教育部职业技能信息管理平台可查.

个税:如果老人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人过世,剩下一个子女可扣除2000元吗?

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所以,孙子女也要尽法律赡养义务.按照这一规定,赡养老人仍为两个,只能两人平摊,而不能一人扣除2000元.

非独生子女,其中一人为残疾,无工作无收入,无法尽赡养义务,可否指定一人分摊每月2000元扣除额度?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如兄长不具备能力,可选择约定分摊或指定分摊,且只能享受1000元标准

新税中赡养老人,非独生子女每个子女都是指父(1000)、母(1000) ,总共2000元么?

2019年1月1日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将赡养老人支出作为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就是每个子女必须低于1000的额度,如果有三个子女,就是每人600多!明白了?

其他兄弟姐妹已死是否按独生子女扣税

不能的,除非当地政策有特别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