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织机要怎么搞得不好做不得发现别人不发现?(如何在单位为人处事变得圆滑?就是不得罪人啦?怎么做,谁知道,教教我吧!跪求详细点!我会好评的。)

820℃ MARC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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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单位为人处事变得圆滑?就是不得罪人啦?怎么做,谁知道,教教我吧!跪求详细点!我会好评的。

在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实习这段时间,有很多感触,其中之一就是,在机关单位说话很重要,同样的话语,同样的意思,不同的人说起来效果就很有很大的不同。古人说:好马出在腿上,能人出在嘴上。这话说得很有道理,在这里,特别转载一篇关于说话艺术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来自于两全其美论坛,个人对其作了稍微的编辑。我爱赞美别人,特别是对于局长,我总是赞不绝口,以表示我对他的敬重和拥戴。赞美别人是一种学问,如果你赞扬得体,抓住了关键,一句话就会把双方的关系拉近了许多。要赞美别人,脑子必须活络,得会使用哲学,善于在对方身上全方位找到长处,多角度发现成绩。如果我们单位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我会说,是局长高瞻远瞩,指挥有方,功不可没。如果我们单位没有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我会说,局长带领我们艰苦创业,已经把任务实现到最好程度。如果单位里不出事故,我就说局长抓安全防范政绩实出,堪称楷模。如果单位出了事故,我就说局长在事故处理上坚决果断,雷厉风行。如果局长被上级评为先进工作者,我就说局长业绩突出,实至名归。如果局长没被上级评为先进工作者,我就说局长淡泊名利,不与别人争抢荣誉。如果局长身体肥胖,我就说局长强壮有力、风度翩翩。如果局长身体瘦弱,我会说局长精细干练,气度不凡。总之,在局长面前,我会有成千上万种由头来表达我的赞美之情。让局长感到舒服、满意,让局长记住我,让局长喜欢我。当然,我赞美局长不仅仅限于他自己,我还不遗时机地赞美他的家人,比如赞美他的孩子。如果他的孩子学习好,我会说他的孩子有出息,将来能成大器。如果他的孩子学习不好,我会说他的孩子聪明,还有潜力可挖,后劲一定很大。如果他的孩子听话,我就说他的孩子懂事明理,今后必有出息。如果他的孩子不听话,我会说他的孩子有主见,将来必成大业。  我说话的原则是不得罪人。俗话说守着矬人不说矮话。说话要看清对象,尽量避免说到人家的短处,特别是不要说到人家的忌讳之处。局长爱开会,我就决不会说文山会海之类的词;局长爱搞排场,我决不会说有关防止铺张浪费的话。局长爱打麻将,我只字不提麻将的坏处。总之,我在说话之前,总是三思而后说,决不会说没有把握的话,这就免于祸从口出。  我常常贬损自己。我获得了先进工作者称号,别人见面总是要夸我两句,我却说,我这个人不配当先进工作者,受之有愧呀。我经常说自己是笨蛋、傻瓜、糊涂虫。我常常把自己办的一些糊涂事、可笑的事、没办好的事讲给大家听。我发现,我越是贬损自己,越容易和别人接近。我发现一个定律是:抬高自己就是贬低别人,贬低自己就是抬高别人。所以,要想让别人接纳你,就是要处理好贬低与抬高的关系。所以,一旦有人表扬我,我早就准备好八十句自贬的话来应付对方。其实,我知道,别人表扬你的时候,人家等待的是一句自谦或自贬的话。如果你顺杆往上爬,说你胖你就喘,岂不是瞧不起人家,不领人家的情嘛。我发现,我越自贬,人们对我的印象就越好,尤其是我们的局长,他说我很谦逊,很有自知之明,将来可以担当重任。  我提意见的水平很高。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通常要求大家面对面地给局长提意见。很多人在会上都默不作声,而我却畅所欲言。我说,局长太心急,没白天地没黑天地干工作,要是把身体累坏了,那是要影响工作的。局长应对本单位员工一视同仁,你儿子本来工作干得不错,又有大学文凭,为什么不提职。还有,你经常工作在乡下,这不是事必躬亲吗,今后应少下乡,把机会给别人就行了。大家都说我提的意见有分量,使会议免了尴尬,又使局长能够接受。我每次提意见时,局长总是很虔诚地说,提得好,提得好,我今后一定要改正,决不辜负大家对我的信任。(经验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解决具体问题(尤其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怎么绑架一个人不容易被发现

一个人不太现实的,人质要看着,付赎金那边也得有人盯着,还得有人去取赎金。最少3个人,同伙太熟悉的不行,一个被抓全都跑不了,陌生人最好,但得确定相互之间不能相处久了,久了就会记住长相,最好是从头到尾都计划好了,临时从网上找两个人在3到5天内把事做完,然后各走各路,保证自身安全的基础是你能防止被陌生的同伙黑吃,个人建议必须私下配喷子一把,,

帮别人做法人,发现公司违法,我怎样做才可减轻承担

这种风险是无法完全规避的。因为从立法本意讲,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重要职务,对外代表公司,很多重要经营活动(比如贷款、重大合同)都需要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授权给代理人办理。所以法律当然要对法定代表人规定义务。仅担任该职务但不实际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从某种意义上讲是一种赎职行为,法律不会因此而减少法定代表人的义务。而且,法定代表人也不可能做到完全不参与,至少是形式上必然参与。另,即使与公司或实际控制人有内部约定,由于该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无法完全避免风险。

当然,如果认为该风险实际发生的可能性不大,又不好拒绝朋友的请求,可以做一些预防措施,以便万一出现问题时尽可能减轻自身责任,比如:

1、在公司章程中对法定代表人职务权力尽可能予以约束,而将生产经营的决策权、管理权规定给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股东会等相关会议)。

2、既然担任了该职务,就不要完全放手不管、闭眼签字,而是至少要在签字、表决之前,考虑清楚是否有违法(包括不作为)的情形,如有则投反对票。

3、在公司章程及聘任合同中规定/约定好辞职的权利,如果发现公司的生产经营中有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或者管理极不规范,果断辞去职务,不要等到事情不可收拾。

4、自己保管好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印章则明确由其他的专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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