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陆明星张倍齐天天在网上刷自己的名字是否已经违反法律侵犯个人隐私权?

7118℃ MARGARITA

中国大陆明星张倍齐天天在网上刷自己的名字是否已经违反法律侵犯个人隐私权?

如果一个人已经把姓名照片公布到网上了,我公布一次侵权吗

我觉得他的做法不对,你的做法也不对。其实吧,未经过他人片甚至其他信息,公布于晚上,那么这就是属于侵权了,比如说,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 ,隐私权等。如果遇到他人,把你的信息公布于网上,我觉得你不应该以这样的方式报复他,而是用法律来制裁他,因为他触犯了法律,法律不允许做的,我们绝对不能做。

把明星的名字写进书里算侵犯个人权力吗?

应该不算的 像一些人同名也可以写 小说里想取什么名字 作者决定就好 这样不算是侵犯个人权力 更不是违法

宪法中规定的基本人权大概是每个人最清楚意识到的基本权利,这包括:人身自由、居住迁徙自由、言论出版自由、秘密通讯自由、宗教信仰自由、集会结社自由,以及直接以权利为名之生存权、工作权、财产权、请愿诉愿权、参政权、国民教育权等。宪法未曾以自由或权利形容,而解释上经常被纳入权利保障范围者还包括社会福利保险、健康医疗、文化艺术发展、以及弱势团体(如妇女、原住民、残障者)之特别待遇。

现在也有很多小说都用明星的名字 都没事

再说把名字一样也没什么 有些人的名字在世界上都有几十万个呢。。。

希望我说的能对你有帮助

未经本人允许在网上公布个人真实姓名,算是侵权吗?

构成侵权,侵犯了你的姓名权。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

www.xsjjy/flk/mftz.htm

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你可以向服务器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该站注册的管理部门投诉。

公民享有姓名决定权是公民基本的人格权利。公民只有且有意思能力以后才能行使姓名决定权。在其尚未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之前,该权利只能由其监护人带为行使。

公民享有姓名使用权,即公民使用自己的姓名以明确自己的身份的权利。

公民还享有姓名变更权,即公民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可以改变自己的姓名。未成年人需要变更姓名时,由其本人或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此外,公民享有姓名维护权,即姓名权人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或遭受妨害的情况下,有权提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请求,以保护和实现其权利。

在网上,问网友姓名是否侵犯隐私?

呵呵,不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