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文职 犯罪归谁管

2475℃ AMANDA

部队文职 犯罪归谁管

我该当部队文职人员还是留在地方?

在部队医院也是可以锻炼人的,去地方的医院都是一样的,再看看两类不同的医院的待遇如何,最后做出决定。其实北京地理位置很好,可以考虑。但是文职干部仍然要面对日后可能转业的问题,所有都要考虑好,做出任何决定,都是有弊有利的,就经利大还是弊大,自己要考虑好,最后自己做出决定。祝你好运。

现役军人在地方犯罪由谁管辖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和军队互涉刑事案件的管辖分工如下:

(一)军人在地方作案的,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移交军队保卫部门侦查。

(二)地方人员在军队营区作案的,由军队保卫部门移交公安机关侦查。

(三)军人与地方人员共同在军队营区作案的,以军队保卫部门为主组织侦查,公安机关配合;共同在地方作案的,以公安机关为主组织侦查,军队保卫部门配合。

(四)现役军人入伍前在地方作案,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侦查,军队保卫部门配合。

(五)军人退出现役后,发现其在服役期间在军队营区作案,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军队保卫部门侦查,公安机关配合。

(六)军人退出现役后,在离队途中作案的,以及已经批准入伍尚未与军队办理交接手续的新兵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侦查。

(七)属于地方人武部门管理的民兵武器仓库和军队移交或者出租、出借给地方单位使用的军队营房、营院、仓库、机场、码头,以及军队和地方人员混居的军队宿舍区发生的非侵害军事利益和军人权益的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军队保卫部门配合。

(八)军队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公司、厂矿、宾馆、饭店、影剧院,以及军队和地方合资经营的企业发生的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军队保卫部门配合。

办理公安机关和军队互涉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和有关军队保卫部门应当及时互通情况,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对管辖有争议的案件,应当共同研究协商,必要时可由双方的上级机关协调解决。

本条所称的“军人”,是指现役军人、军队在编职工以及由军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因此,现役军人犯罪,应当根据上述规定办理

当兵的犯法谁来管

中国法律适用于全体公民,士兵也属于公民的范畴

例如刑法第十章关于军人违反职责罪

当兵的把老百姓打伤了,如果情节严重,属于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或者致人重伤手段特别残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伤害罪属于结果犯,被害人身体所受到的损害必须达到轻伤以上(包含轻伤),行为人才有可能构成该罪!

《纪律条令》对军官、文职干部的处分有哪些?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第三章(处分)第二节(处分的项目)第八十条 对军官、文职干部的处分项目: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记大过;

(五)降职(级)或者降衔(级);

(六)撤职;

(七)开除军籍。

前款规定的处分项目,依次以警告为最轻处分,开除军籍为最重处分。降职(级),即降低职务等级(专业技术等级);降衔(级),即降低军官军衔(文职干部级别)。

降职(级)不适用于排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军官,办事员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文职干部;降衔(级)不适用于少尉军官和九级文职干部。降职(级)、降衔(级)通常只降一职(级)或者一衔(级)。对被撤职的军官、文职干部,至少降低一职(级)待遇;对被撤职的排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军官、办事员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文职干部,不适用于降职(级)待遇。

TAG: 文职 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