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天前被打,现在想去报警,如果警察问为什么现在来该怎么回答? 被人打了第二天报警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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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前被打,现在想去报警,如果警察问为什么现在来该怎么回答?被人打了第二天报警行吗

被打后报警的处理流程

你好

首先,要进行伤情鉴定,如果公安机关没有通知您,你要记得要求其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其次,进行伤情鉴定后如果轻伤以上是要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如果轻伤以下一般为行政处罚。最后,不管怎样,要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处理意见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望采纳,谢谢~

被别人打了该怎么办?报警有用吗?

吃一堑长一智,这个世界根本就存在公平,所以不要把时间浪费在讨回公平上,重要的是吸取教训,不要让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给事情从新下定义,这件事情的发生对我有什么好处,第一,你伤得不重,没有缺胳膊少腿并且没有住院,第二,你认识了这样的人以后不要与之打交道避免更大的伤害,第三,他们可能没有预谋下次再打你,人生就是这样,什么事情都能碰到,总不会一帆风顺,

凡不好的事情就要从中总结出几点吸取的教训与经验,这样你才能比别人更快速的成长、成熟,分享给你我最喜欢的一句格言:对于聪明的人来说一次错误的教训要比愚蠢的人挨一百次鞭打还要深刻

昨天被莫名打一耳光,请问今天如果报警的话还有用吗?

村里给的描述的情况来看,你应该要有证据呀,没有证据的话,你报警也没什么用啊,到时候大家死不承认,你也没招呀

被人无故殴打想报警和起诉该如何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你家人被人殴打、鉴定为轻伤,如果当时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立案,就可以按公诉程序,由检察院提起公诉,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如果是自诉,由于轻伤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受害人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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