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继承不是规定不受辈分限制吗?不知道这个律师回答的对不对,求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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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继承不是规定不受辈分限制吗?不知道这个律师回答的对不对,求解!谢谢!

代位继承有辈数限制吗

《继承法》第11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的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但是,关于此条的适用应注意以下几点:1、代位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和遗赠,只适用于法定继承。2、代位继承不受辈数限制,但限于晚辈直系血亲;3、代位继承不适用于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4、要求被代位继承人晚于被继承人死亡;5、代位继承人都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在遗嘱中,合法继承人是否受法定继承顺序的限制?

不受继承顺序的限制。

继承法第十六条 第二款规定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因此被继承人可以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中指定继承人,也可以在第二顺序继承人中指定继承人。

立遗嘱是否可以不受任何限制?

有限制

  遗嘱如果是书面的,无需见证人证明。

  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关于法律上的继承问题

关于法律上的继承问题,规定是: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为死者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具体的继承办理,继承法规定:

  死者死亡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前提就依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前提,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亡时合法配偶),死者子女(死者所有亲生子女和继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