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要求被执行钱人还款打入法院账户这样合理吗?

卞晓玲

法官私自把申请执行人的余款打给被申请执行人了,按照法律规定这样对吗?

法官要求被执行钱人还款打入法院账户这样合理吗?

余款当然还给对方的,不需要申请人同意不同意的!因为申请人对该余款不拥有权利的!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钱已打入法院帐号,还需几个工作日可以拿.

既然知道被执行人已经将执行款交给法院,就可以随时到法院要求领取.法院必须在收到执行款物之日起30日内将执行款物返还给申请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第十条 执行人员应当在收到财务部门执行款到账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执行款的核算、执行费用的结算、通知申请执行人领取和执行款发放等工作.

法院强制执行后,被告将款项打入法院账户后,原告向法院申请支付款项的请.

不需要执行申请人写申请,执行员通知到庭在相关手续上签字即可,如果执行员要求写申请书,一般有固定的格式,照写就行了.

法院能否直接把被执行的钱划到申请人的账户上

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划的,法院会先冻结然后通知对方,然后划到法院账上,然后让申请人去法院办领取执行款的手续,从法院的账户转账.除非是和解,双方是可以直接划账.

失信执行人还钱,直接把钱给法院可以吗,如果不想见到申请人可以吗?

失信执行人还钱,直接把钱给法院就可以了,不必和申请人见面

执行法官为什么要强制终结案子,被执行人没履行完毕,钱还给清,.

法官为追求结案率 到法院投诉他们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强制执行局已把被执行人的钱划扣到法院账户后,法院几天把钱.

前提是:一、你和执行员已经沟通了,执行员已将和你说好案款确定划给你,不需要其他法律程序;二、你将收条打好,并且向执行员确定案款支付你的方式,例如面交现金,或转入你确定的账户;三、1、如果案款在法院账户,而不是在执行局内勤或执行员手中,a、需要执行员、执行局局长、分管副院长、院长签字,有些法院可能还需要法院分管财务领导签字.b、你拿着直到院长都签完字的条子,到法院财务室办理支票等手续;2、如果案款在执行员或执行局内勤手中,他们有空就可以支付案款给你.

关于法院执行局一再要求说是必须先打收条后付款这样的要求.

向法院执行局提交了银行账号并写了收条,应该说申请执行款已经到了法院账户.但也不能确定真正到了法院账户.按照规定和一般人的行为习惯,只有将钱付给他人,才会让他人出具收条.法院执行局在没有将款付给申请执行人,或没有向申请人出示“款已打入当事人的账户中”的凭据,是不应该让申请执行人写下收条的.如果法院工作人员自以为是,认为执行中不会发生问题,是能够执行到位的,因而在执行款还没有到位时,就让申请人写下收条.这种违反规定的情况尽管很少,但还是可能会发生的.提示:申请执行人在没有收到执行款,或者没有确定银行卡收到了法院的执行款之前,不应该给执行局出具收款条.对于法院工作人员这种要求,可以拒绝.

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要求被执行人交出银行账户号,被执行人能不交吗

你好,不可以,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法院判决被告把还给原告的钱交给法官 可是却还要通过被告的.

法院的判决不会判决把还给原告的钱交给法官的,你说的情况可能是被告预先交给法官的钱吧,如被告为了解除法院的财产查封而向法院交的钱吧,这种情况,通常需要被告的同意才将钱交给原告.当然,根据案情,法官也有权直接将钱部分或全部先给原告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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