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上诉疑问?(劳动仲裁后上诉的两个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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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上诉疑问?(劳动仲裁后上诉的两个疑问)

劳动仲裁后上诉的两个疑问

你的情况属于:新增仲裁请求。

一般新增或者变更请求,最晚可在仲裁庭审结束前提出,你的情况已经处于庭审结束,等待出具裁决书的时候,无法新增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了。

当然,如果你需要最大化维权,仍可以在拿到裁决书后,再行提起加班费的单独仲裁。

至于你提到的问题1:答案是不可以;问题2:答案是不可以;问题3:答案是可以的。

劳动仲裁后关于上诉的一些问题

不服一裁终局裁决,劳动者可以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可以申请撤销;其他争议裁决,双方均可提前诉讼。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七条、四十八条、三十九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实行一裁终局,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用人单位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具有法定应当撤销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十条对待, 当事人对一裁终局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用人单位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关于劳动仲裁上诉期的疑问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一年。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者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认为劳动争议仲裁一裁终局裁决具有法定应当撤销情形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不服其它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关于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的问题

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法条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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