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孕期宫腔出血没能及时续假被人力资源部警告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我解释后单位同意我补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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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孕期宫腔出血没能及时续假被人力资源部警告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我解释后单位同意我补假?

求教,关于员工怀孕期间违反劳动纪律如何处理

您好,是可以解除的。

《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指的是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企业裁减人员的。在上述情况下,企业对怀孕、产期、哺乳期女职工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而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的规定,《劳动法》第25条为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即使存在第29条规定的情况,只要劳动者同时存在第25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第25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说,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违反规章制度,有营私舞弊行为,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女职工,即使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法也不予保护,企业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大家帮帮忙,我孕期要被公司降薪、停职、开除

1、降薪这种事情,要看公司是否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还要看这个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所以降薪也好记过也罢,你可以看看公司是否有这种情况,如果没有,而你犯的只是小事,或者说是工作上的一点小小的疏忽,那公司这样处罚就有问题了

2、关于孕期停职开除的问题,由于单位是以你犯了错为理由,那就看你的情况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了,还是前边说的,是否有这个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就我所了解的情况,基本大多数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都是公司领导、人力资源这些部门直接制定了就开始执行,最多有个公布的过程,但这不影响你主张权利,所谓民主制定就是要与工会、经职工代表或者代表大会协商确定,你可以在了解实际情况后跟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吧

我怀孕期,单位以违纪为由辞退我,是否合理。

由于跟你签订劳动合同的是派遣单位,因此移动公司退回你是不违法的,但派遣单位在你的小孩哺乳期结束前是不能跟你解除劳动合同的。

怀孕期间违反劳动纪律可以开除吗

《劳动法》对女职工在怀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实施特殊劳动保护,但这种保护是有条件的。

《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指的是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外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企业裁减人员的。

在上述情况下,企业对怀孕、产期、哺乳期女职工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的规定,《劳动法》第25条为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即使存在第29条规定的情况,只要劳动者同时存在第25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第25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这就是说,对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违反规章制度,有营私舞弊行为,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女职工,即使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法也不予保护,企业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对企业造成严重损害,那么罚款就行了不能解雇。如果连续旷工一星期以上不开除都说不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