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钱,有借条,起诉对方还需要什么材料,起诉对方需要哪些费用,律师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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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钱,有借条,起诉对方还需要什么材料,起诉对方需要哪些费用,律师费等?

别人欠我钱,有借条。可以去告他吗?需要多少费用,程序怎样的?

借条有归还日期吗?可以起诉他的,费用在胜诉后由对方出,你不用付

有欠条去法院起诉必须要律师么 起诉律师费怎么收 欠我3万!! 到了法院还要收取什么费用!?

一般简单的欠款纠纷不用请律师,只要证明欠条的诉讼时效没有过,欠条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可以了,如果只是欠条欠款,自己能够说清事情的,可以不请律师。

请律师的话,律师只收律师费,根据所在的地区和所请的律师以及案件的难易程度不同,而律师费有较大差异,要看实际情况由律师收取。

到法院还要收取诉讼费,3万元的诉讼费大概是300多元左右,不过该费用为预缴,判决生效后由败诉方承担。

预缴费当事人根据案件事实,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写起诉状,收集整理复印相关证据,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递交材料,法院审查后决定立案开具交纳诉讼费通知书,7日内向银行交费;根据不同案由,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计算诉讼费数额;如果要查封被告的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自己需要提供担保。

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诉讼收费标准如下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

朋友欠钱有借条,怎样起诉

朋友欠钱有借条,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按照法定程序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相关程序工作:

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

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

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你发开庭传票的;

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

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我有个朋友,别人欠了他的钱有欠条。他去起诉对方的话需不需要事先支付起诉费。需不需要请律师。

出借人可以持欠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权。在起诉时,作为原告是需要预先缴纳诉讼费用。若胜诉的话,该费用最终是由败诉方承担的。至于是否需要聘请律师,则由自己决定,若认为自身处理不了,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