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发生性关系如何判定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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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发生性关系如何判定强奸?

如果是酒喝多了非自愿发生性关系算是强奸吗?怎么判的?

在双方醉酒情况下发生性关系,属于其他手段,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的情况。如果女方认为是男方违背自己的意志发生的,男方就构成强奸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扩展资料:

强奸罪犯罪特征

性质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

(4)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具备的特征

1、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

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妇女是否反抗作为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愿的惟一要件。

对于有的被害妇女由于受到威胁、害怕等原因而不敢反抗、失去反抗能力的,也应认定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志。

同无责任能力的妇女(如呆傻妇女或精神病患者)发生性关系的,由于这些妇女无法正常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因此无论其是否“同意”,均构成强奸妇女罪。

2、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暴力”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直接对被害妇女施以殴打或人身强制等危害妇女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使妇女不能抗拒的手段:“胁迫”手段,是指犯罪分子对被害妇女施以威胁、恫吓,进行精神上的强制,以迫使妇女就范,不敢抗拒的手段。

如以杀害被害人、加害被害人的亲属相威胁的;以揭发被害人的隐私相威胁的;利用职权、抚养关系、从属关系及妇女孤立无援的环境相胁迫等等。

3、“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使用暴力、胁迫以外的使被害妇女不知抗拒、无法抗拒的手段,如假冒为妇女治病而进行奸淫的;利用妇女患病、熟睡之机进行奸淫的;将妇女灌醉、麻醉后进行奸淫的等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强奸罪

男女双方喝醉酒发生关系算强奸吗

这个组织者肯定不是聚众淫乱,因为我国犯罪讲究主客观统一的构成要件,现在可以证实的是组织者并非以聚众淫乱为目的来组织这次聚会,只是在吃饭喝多后发生的一些失控事件。

关于那个男的如果和酒醉女发生性关系后,是否构成强奸的问题,现在背景前提是双方并非深入交往的男女朋友关系,且男的还是清醒状态,这时清醒的男生面对已经失去自控能力的女生强行发生性行为,如果女生在事后报警主张男的构成强奸的话,还是倾向于认为男的构成强奸。

男女双方同时醉酒发生的性关系算不算强奸?

那样是不能算强奸的,强奸的概念是,在双方都处于清醒的状态下,而且女方有很强烈的防抗意识,那样的才能称为强奸。楼主你所说的,只能用酒后乱性来解释,双方都在失去理智的情况下发生的关系不能称为强奸。谢谢!

男女双方在喝醉酒后发生性关系算强奸罪吗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所谓其他手段,是指犯罪分子用暴力、胁迫以外的手段,使被害妇女无法抗拒。例如:以醉酒、药物麻醉,以及利用或者假冒治病等等方法对妇女进行奸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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