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老人补交养老保险,辽宁有什么政策? 辽宁养老保险补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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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老人补交养老保险,辽宁有什么政策?辽宁养老保险补交政策

辽宁农村老人补交15年养老保险问题

按辽宁市标准: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60+[(500x15)/139]=114元

(此处没有对个人账户计算利息,若按同期银行利率计算,个人账户约为9647.84元,那么实际每月领取60+9647.84/139=130元)

综上,每月可领取的养老金在130-150元。

辽宁农村养老保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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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建平县作为全省八个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县之一,自2009年12月1日新农保试点工作启动以来进展迅速,经省政府批准,建平县成为全省开展新农保试点县。为此,建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制订了实施方案。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纳入新农保范围,在户籍所在乡镇场街参加新农保。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自方案实施之日起,要按年缴费;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也要按年缴费。具体文件在网上查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9〕31号)

由于回答不能有网站链接,一可以去查辽宁省、朝阳市或建平县政府门户网,搜索相关政策

2017农村补交养老保险有什么政策

养老保险补交新政策

  一、参保补缴范围

  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本人自愿,可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原单位工作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6月30日前曾经与城镇企业(包括城镇集体企业、劳服公司、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且能提供有效原始材料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未参保的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

  二、缴费办法

1缴费年限

1.参保时,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2.参保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

  补缴6月30日前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后,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补缴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至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时,实际缴费年限累计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2缴费基数和比例

  参保时,补缴参保前缴费,缴费基数统一按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全省(或设区市,由各设区市明确规定,下同)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缴费指数统一按0.6计算;参保后,缴费基数按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指数据实计算。缴费比例统一按20%计算。

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前的缴费基数,可按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12月31日前参保人员补缴后,应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各设区市确定的当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中有关规定执行。

辽宁60多岁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新农保”政策规定是可以参保的,他的基本原则是低水平广覆盖。不过“新农保”还在试点中,不知锦州是不是试点地区,我们这里有两个县在试点,农民已纳入保障范围,基本待遇政策是满60周岁的农村参保人不缴钱,但有待遇,每月55元(其中国家补贴33元、省补贴7元、县补贴6元);18-59周岁的统一参保,缴费分为三个档次,300-1000元/年,可自由选择,缴费人退休时按个人帐户的累计和当时的物价水平综合计算发放,外加国家的补贴(时下是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