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没有犯罪事实撤案,环保局还可以行政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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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没有犯罪事实撤案,环保局还可以行政处罚吗?

公安机关2015年已经立了刑事案,2018年又说没有犯罪事实撤销了立案决定,我有事实照片证据,现在怎么办?

公安机关2015年已经立了刑事案,2018年因为没有犯罪事实撤销了立案决定,如果你有事实照片证据,你可以向该公安机关提出,如果公安机关仍然不立案侦查,可以向检察院反映情况。

公安机关没有依照犯罪证据,没有撤销案件理由撤案了,我应该依照哪条法律规定追诉?

你可以去检察院投诉,是否构成犯罪需要立案由检察院决定,如果你对本级检察院决定不服可以向上级检察院投诉。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可以以搞不清事实为由不管吗

公安办理刑事案件应查明的案件事实包括:犯罪行为是否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嫌疑人的身份;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犯罪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六十五条 需要查明的案件事实包括:

(一)犯罪行为是否存在;

(二)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

(三)犯罪行为是否为犯罪嫌疑人实施;

(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五)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目的;

(六)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

(七)犯罪嫌疑人有无法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八)其他与案件有关的事实。

第六十六条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认定的案件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对证据的审查,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各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审查判断。

只有犯罪嫌疑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案件事实;没有犯罪嫌疑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案件事实。

公安机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一年到期解除取保候审之后,不撤案不了了之怎么办?

不撤案,或者进一步走法律程序,就是公安机关无赖的做法。这样的情况不止你一起,如果撤案了,公安机关将面临国家赔偿。你按法律规定,坚决要求办案机关给一个案件的结果就是。它不给,可以向上级机关,或者检察院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