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怎么处罚?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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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怎么处罚?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路怎么处罚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怎么处罚

从2013年1月1日起,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性记12分并罚款200元。

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应该怎么处罚

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处一次记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怎么处理

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机动车驾驶人一次记12分,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拓展资料:

机动车号牌是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法定证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怎样处罚?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扣12分,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