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该留存哪些资料? 纳税人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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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该留存哪些资料?纳税人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的相关规定:

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通过远程办税端或电子模板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在月度预扣预缴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或者年度终了后报送给主管税务机关,完整录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等信息),即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注意留存扣缴义务人签章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纸质件,同时将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留存备查。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住房租金专项扣除的扣除信息的报送与留存备查资料怎样操作?

1.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见表3-9)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说明如下:

“住房坐落地址”:填写纳税人租赁房屋的详细地址,具体到楼门号。

“出租方(个人)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身份证件号码”:租赁房屋为个人的,填写本栏。具体填写住房租赁合同中的出租方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出租方(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租赁房屋为单位所有的,填写单位法定名称全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工作城市”:填写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无任职受雇单位的,填写其办理汇算清缴地所在城市。

“住房租赁合同编号(非必填)”:填写签订的住房租赁合同编号。

“租赁期起”“租赁期止”:填写纳税人住房租赁合同上注明的租赁起、止日期,具体到年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2.留存备查资料

纳税人需要留存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备查。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方式和时间可列表说明如下(见表3-13)。

表3-13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续前表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要交哪些佐证材料

1、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2、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

3、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4、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5、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有共同赡养人的,需要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6、纳税人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