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宁乡美盈森打工被主管克扣工资该怎么办? 关于暑假工的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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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南宁乡美盈森打工被主管克扣工资该怎么办?关于暑假工的劳动法

湖南爱瑞杰拖欠员工工资离职变相克扣工资怎么办?

如果该公司无故拖欠你们工资不给,其行为是违法的,你们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要求进行仲裁或者调解。

  对于加班,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费。

  如果没有约定试用期,就不能按试用期发放工资。

公司主管克扣员工工资员工讨说法被主管骂,员工打了主管二巴掌,然后被公司劳动合同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劳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非法伤害劳动者的身体,劳动者可以报警处理,用人单位非法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有工资欠条或达成有支付协议不按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申请支付令需要提交申请书、欠条、申请人身份证件。申请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给付的工资数额;

  3、劳动者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

  4、用人单位的财产状况和可供执行的财产。

  二、向劳动监察投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劳动监察应当受理,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百分之五十至一百支付赔偿金。

  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口头投诉,也可以书面投诉,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材料。

  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追索劳动报酬的有效途径,一般都可以最后得到解决。劳动争议仲裁由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仲裁申请书和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副本,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提交复印件的需要把原件提交仲裁委查验。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适用特殊时效,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为一年。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面对部门主管的无正当理由辞退和克扣工资应该怎么办?

首先你要明白,你是作为实习生进公司的,还是已经拿到毕业证应聘进入的.因为作为实习生很多地方不受劳动法律的保护,只是按双方刚开始的协议就行了.拿到毕业证作为普通毕业生应聘进入公司的,就适用劳动法律.如果你不是作为实习生进去的,公司这种做法肯定是违法的,虽然你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算你是在试用期内,试用期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现在公司以这个理由解雇你,也当然是违法,像这样解雇你,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你,当然在试用期内的话不一定要提前一个月,因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这个很难判定.不过自劳动者进厂一个月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不然自第二个月起企业要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所以我先建议你掌握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工作证,考勤纪录,最好还是打电话给你的领导并录上音.问明白你的工资是怎么回事,并录下音作为证据.然后你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满的,可以直接到当地人民法院进行立案处理.

我湖南邵阳市这边打工,被老板拖欠剩下的工钱老是不给,要如何才能把剩下的工钱拿到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