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代清关报关的基本流程?(代理清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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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代清关报关的基本流程?(代理清关流程)

代理清关流程

清关只有在履行各项义务,办理海关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等手续后,货物才能放行,货主或申报人才能提货。同样,载运进出口货物的各种运输工具进出境或转运,也均需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手续,得到海关的许可。货物在结关期间,不论是进口、出口或转运,都是处在海关监管之下,不准自由流通。

代理清关流程:

一、换单——去货代或船公司换签D/O。

二、电子申报——电脑预录、审单、发送、与海关联系/放行。

三、报检——电子申报放行后,凭报关单四联中的一联去商检局办理报价手续,出通关单或敲三检章。

四、现场交接单——海关现场交接单

五、查验——海关根据货物申报品名的监管条件,与当日查验概率给予查验,如有查验会开出查验通知书

六、放行——海关放行有以下几个步骤:

1、一次放行

2、开出查验通知书或无查验直接2次放行

3、查验后,做关封后放行。

4、运输

报关清关有哪些程序?需要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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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

一、客户提供到货通知书、正本提单或电放保函及换单费、THC费等给我司,由我司代客户到所属船公司换取进口提货单。

二、准备进口报关所需单证

1、必备单证:货物装箱单、发票、合同一式一份、报关、报检委托书各一份。

2、从欧盟、美国、韩国、日本进口货物,如是木制包装箱的需提供热处理证书或植物检疫证书,如是非木制的提供无木制包包装。

3、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进口许可证、机电证、重要工业品证书)

4、有减免税手册的提供减免税证明手册。

三、进口申报后如海关审价需要,客户需提供相关价格证明。如信用证、保单、原厂发票、招标书等海关所要求的文件。

四、海关打印税单后,客户需在7个工作日缴纳税费。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纳金。

五、报关查验放行后,客户需及时到我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

货物到港后十四日内必需向海关申报。如超过期限海关按日计征滞报金(按货物价值万分之五)超过三个月,海关将作无主货物进行变卖。

出口

一、出口报关企业应具备在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局注册备案,有进出口经营权和报检资格。

二、出口报关所需单证:

1、客户就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之前,备齐海关所需单证向海关申报。

2、必备单证:清单、发票、合同、报关委托书、船公司装货单等单证件各一份。

3、按海关税则所规定的各项证件。(如通关单、出口许可证等)

4、有出口手册需提供手册报关。

所需单证

1、客户应在报关之日前三天备齐所需单证,向检验检疫局申报。提供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厂检单、纸箱包装单等证件各一份。

2、出口货物到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等外包装为木制的需做熏蒸或热处理的,客户所提供的单证有:清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如熏蒸产品是木制品,还需提供厂检单。

3、做熏蒸或热处理的产品,客户应在报关前两天,将货物运抵到指定的堆场或港区进行熏蒸。(熏蒸时间需24小时)

4、出口报关正式向海关申报。如出口需缴纳税费的,应及时缴纳税费。

5、海关现场审单结束。货物单证放行后,货主应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至海关监管区内进行验放。如需查验,报关行应及时与海关联系,进行货物查验,验完后需按船公司封指定铅封。不需查验的应及时进行实货放行,将装货单按截关时间送到港区装船。

6、待货物出口,船公司就将出口舱单数据传送海关,海关接收到数据后报关行待海关数据结关后,及时到海关打印退税核销联。

7、出口通关结束。客户需及时到我司缴纳报关报检代垫代办费。

清关流程

一、换单——去货代或船公司换签D/O。(根据手中提单来确定是到何处换单。H B/L货代提单M B/L船东提单)

二、电子申报——电脑预录、审单、发送、与海关联系/放行。

三、报检——电子申报放行后,凭报关单四联中的一联去商检局办理报价手续,出通关单或敲三检章。

四、现场交接单——海关现场交接单。

五、查验——海关根据货物申报品名的监管条件,与当日查验概率给予查验,如有查验会开出查验通知书。

六、放行——海关放行有以下几个步骤:

1、一次放行。

2、开出查验通知书或无查验直接2次放行。

3、查验后,做关封后放行。

扩展资料:

报关范围:

具体范围

按照法律规定,所有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都需要办理报关手续。报关的具体范围如下:

(一)进出境运输工具

进出境运输工具是指用以载用人员、货物、物品进出境,并在国际间运营的各种境内或境外船舶、车辆、航空器和驮畜等。

(二)进出境货物

进出境货物是指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过境、转运和通用及其他进出境货物。

(三)进出境物品

进出境物品是指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以进出境人员携带、托运等方式进出境的物品为行李物品;以邮递方式进出境的物品为邮递物品;其他物品主要包括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机构或者人员的公务用品和自用物品等。

报关期限

报关期限是指货物运到口岸后,法律规定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的时间限制。

根据《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报关期限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由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报关。

转关进口货物除在14日内向进境地海关申报外,还须在载运进口货物的运输工具抵达指运地之日起14日内向指运地海关报关;超过这个期限报关的,由海关征收滞报金。

出口货物应在货物装入运输工具的24小时之前,向海关报关。也就是说,应先报关,后装货。须在报关24小时之后,才能将货物装入运输工具。

进口货物规定报关期限和征收滞报金是为了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促使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及时报关,加速口岸疏运,使进口货物早日投入生产和使用。

出口货物规定报关期限,是为了保证海关对出口货物的查验监管,保证货物及时运输出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清关

代理报关的报关流程

海关规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的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预先在海关依法办理登记注册。企业应当具备进出口经营权,方可进行进出口贸易,为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办理申报手续的人员,应当是取得报关员资格并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员。除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报关员及其所属企业应对报关员的申报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报流程及要求

  1、企业申报

  出口货物发货人、受委托的报关企业应当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二十四小时以前向海关申报。

  申报人应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履行有关义务。

  2、海关接受申报

  不论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或以纸质报关单方式申报,海关以接受申报数据的日期为接受申报的日期。

  3、海关审核电子数据报关单

  海关审核电子数据报关单时,需要申报人解释、说明情况或补充材料的,申报人应当在接到海关通知后及时进行说明或提供完备材料。

  4、申报人递交书面单证

  海关审结电子数据报关单,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应当自接到海关“现场交单”或“放行交单”通知之日起10日内,持打印出的纸质报关单,备齐规定的随附单证并签名盖章,递交到货物所在地海关(递单)。

  5、查验

  对需要查验的货物,转查验部门实施现场查验。申报人应派员到场协助查验,负责搬移货物,开拆和重封货物的包装。查验结束后,签名确认查验结果。

  6、税费缴纳

  海关对应税货物打印并签发税款缴款书,对减免税货物、保税货物按规定征收监管手续费。纳税义务人到指定银行缴款(符合条件的可进行网上支付)。

  7、放行

  指货物查验完毕、税费收讫的,海关予以办理单证放行手续,准予出口货物装运。未布控查验、无税费的,审核单证无误后径予放行。

  8、结关

  指出口货物办结海关现场通关监管手续。出口结关是海关接收出口货物的运输工具清洁舱单电子数据,审核确认出口货物实际离境。

  9、签发报关单证明联、核销联

  根据国家外汇、税务、海关对加工贸易等管理的要求,申报人办结海关手续后,可以向海关申请签发下列报关单证明联:用于办理出口退税的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用于办理付汇的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用于办理收汇的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用于办理加工贸易核销的海关核销联。

货代公司的出口报关流程是什么?

一、接受货主询价 1、 海运询价: a. 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 b. 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c. 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2、 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a. 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 b. 各港区装箱价格; c. 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 3、 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1、 船期、件数 2、 箱型、箱量 3、 毛重 4、 体积 各项型最大体积为:( 长*宽*高 ) 可装体积, 可装重量 1×20’GP=31CBM 6*2.38*2.38 25 17MT 1×40’GP=67CBM 12*2.38*2.38 55 25MT 1×40’HC=76CBM 12*2.7*2.38 1×45’GP=86CBM (注:GP general purpose 普通箱;CBM cubic metre 立方米;MT metric ton 公吨 ;HC high cubic 高箱 ) 5、 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6、 做箱情况,门到门还是内装

三、订舱 1、 缮制委托书(十联单); 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2、 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 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做箱 1、 门到门: 填妥装箱计划中:做箱时间、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门点、联系人、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 内装: 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关单号、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1、 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 a. 需商检 b. 需配额 c.需许可证 d.需产地证 e.需提供商标授权、商标品名 f .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 g. 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2、 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 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3、 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 “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4、 备妥报关委托书,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更改单(需要的话)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5、 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6、 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1、 问明顾客“提单”的发放形式: a. 电放: 需顾客提供正本“电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电放。 b. 预借(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预借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预借。 c. 倒签(如可行) 需顾客提供正本“倒签保函”(留底),后出具公司“保函”到船公司倒签。 *此种情况下,多半是签发HOUSE B/L. d. 分单: 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一票关单拆成多票关单。 e. 并单: 应等船开以后3~4天(候舱单送达海关,以保证退税),再将多票关单合成一票关单 f. 异地放单: 须经船公司同意,并取得货主保函和异地接单之联系人,电话,传真,公司名,地址等资料方可放单。 2、依据原始资料,传真于货主确认,并根据回传确立提单正确内容。

七、签单 1、 查看每张正本提单是否都签全了证章。 2、 是否需要手签。

八、航次费用结算 1、 海运费 a. 预付(FREIGHT PREPAID) b. 到付(FREIGHT COLLECT) 2、 陆运费 a 订舱 b. 报关(包括返关之前己经报关的费用) c. 做箱(内装/门到门) d. 其他应考虑的费用: 冲港费/冲关费 商检、动植检、提货费、快递费、电放、更改

九、提单、发票发放(提单样本) 1、 货主自来取件的,需签收 2、 通过EMS和快递送达的,应在“名址单”,上标明诸如:“提单号”、“发票号”、“核销单号”、“许可证号”、“配额号"等要素以备日后查证

十、应在一个月内督促航次费用的清算并及时返还货主的“核销退税单”

十一、海关退税有问题的,需更改并要提供如下资料: l、报关数据正确、舱单不正确的 a. 经预录后的〈海关返还的〉报关单复印件; b. 场站收据复印件〈十联单的第七联即黄联〉; c. 提单正本复印件两张; e. 装箱单(Container Load Plan)复印件; f. 更正单(三联、正本)。 2、短装(多报少出)、溢装(少报多出) a. 船开5天(工作日)内没能及时更正的: 先交纳罚款金3000-5000; 货主重新提供的发票、装箱单(Packing list) 货主重新提供报关单 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 b. 船开5天(工作日)内更改的 提单副本复印件(加盖“提单副本确认章”) 正本、正确的报关单 正本、正确的发票、装箱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