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补偿款属于遗产吗? 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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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地补偿款属于遗产吗?农村征地补偿款分配

征地补偿款是否属于遗产

一、征地补偿不属于遗产的依据

1、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补偿给村集体的,村集体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耕地农户的损失补偿及安置。

而土地补偿费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进行分配,不是分配给这个家庭中的某一个人,更不是分配给这个家庭原承包人口中已死亡的人,而是对失地农户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不属于收益。

2、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权的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即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单位,而不是以个人为单位。通过家庭承包形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家庭的某个或者部分成员死亡的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消灭;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二、遗产

1、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2、构成遗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这是由现代继承法作为财产继承而决定的,此与古代社会的宗祧继承制相区别。

(2)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

(3)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

(4)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

征地补偿款能作为遗产继承吗

明确遗产的法律概念。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之规定,可以得知,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补偿给村集体的,村集体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分配给丧失承包地的承包农户家庭,用于对失去耕地农户的损失补偿及安置。而土地补偿费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进行分配,不是分配给这个家庭中的某一个人,更不是分配给这个家庭原承包人口中已死亡的人,而是对失地农户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不属于承包土地收益。据此,可以知道征土地补偿款并不属于遗产,所以不能适用继承法对征地补偿款补予以分割。

土地征用补偿款是不是遗产?谢谢

那也是遗产,照你所当时你奶奶就已经把土地写在你爸的名下,现在土地征用了,发下来的补偿款,就是土地所产生的收益,他人无权来争,但要有书面证明,就本事例而言,就是土地使用证,如果土地使用证上登记的是你爸爸的名字,他人无权来争,如果是你奶奶的名字,那就是遗产了。

土地补偿款不是遗产吗

一,当事人的说法不对:

  1,土地补偿款是遗产的一部分;

  2,关于遗产,在我国《继承法》第三条、第四条中有明确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 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