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申请个人低保条件是什么?(2020年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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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申请个人低保条件是什么?(2020年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2020年农村低保申请条件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主要是因病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农村居民。

农村低保申请条件: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

农村低保如何申请、条件是什么?

农村低保申请办理程序

(一)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如果符合申请条件,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并告知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保障事务所自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及申请人个人及家庭的实际生活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束后,填写《北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并提出审核意见。

(三) 区(县)民政局核实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在《***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核实救助金额。发放通知。

农村低保申请申办材料

(一)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优抚困难对象身份证明;

(四)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身份证明;

(五)起义投诚、特赦和刑满释放转业等身份证明;

(六)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据(出售农副产品所得票据等);

(七)夫妻一方为外省市或外区县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

(八)家庭中的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重残人需提供区县残联组织出具的重残证明;

(九)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以及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书等;

(十)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需提供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证明。

(十一)在外务工人员,需提供有关收入证明;

(十二)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和材料。

农村什么条件能申请低保户

申请条件

1、

农村低保保障待遇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常住;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请前12个月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家庭经济状况不能维持基本生活需要,财产状况、实际生活水平与基本生活常年困难家庭状况相符。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并共同居住、共同生活的所有家庭成员。

家庭经济状况整体不符合申请资格条件,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在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150%以内的,其家庭中已成年的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患重大疾病人员,可以分户独立提出申请。

2、

农村低保申请人家庭,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申报和核定家庭人口:

1、户籍迁出但尚在校就读的学生;虽然拥有非农业户籍但在当地农村常住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应当计入的家庭成员,纳入共同生活家庭人口计算; 2、在监狱、劳动教养场所内服刑、劳动教养的人员,不纳入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计算;

3、外出务工半年以上的家庭成员,不纳入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计算,但应按规定申报和核算收入。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和人员,原则上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

1、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撂荒承包土地、山林、水塘等,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农业科技培训和劳务输出的;

2、拒绝配合入户调查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非稳定性隐蔽收入)或转移、放弃个人资产的;

3、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4、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购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或长期高消费的;

5、家庭财产状况明显不符合保障条件、实际生活水平超过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

6、因赌博、吸毒等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7、其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的。

现在农村低保户申请条件需要哪些条件

原发布者:烈日炎冰烈刃

农村低保户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申请条件:持我省农村常住户口,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农村居民;  二、申请流程  第一步: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或委托村委会对申请人家庭经济和实际生活情况初审、评议和上报;(农村低保申请、审批一般于每年年初1-3月份集中办理);  第二步:乡(镇)人民政府对村委会报送的申请对象,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工作;  第三步: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农村低保对象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告知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分别进行3~5天的张榜公布。群众无异议后,即批准该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并由县级民政部门核发《青海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城市低保户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申请条件: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城镇居民;  二、申请流程  第一步:提出入保申请时,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如实提供在职家庭成员和离退休人员所属单位劳资部门有关月收入情况的有效证明材料。家庭人口和收入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报告街道办事处。  第二步:入保申请人在如实填写《申报表》后,连同在职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材料送交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第三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