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申请宅基地到现在没发庄基本,经办人己经退休改怎么办,经办人村委会书记己退,该咋办?

凌苗忠

十几年前向村委申请过宅基地没批现在开始旧村改造可我没有宅基地村委

二十年前申请宅基地到现在没发庄基本,经办人己经退休改怎么办,经办人村委会书记己退,该咋办?

到时候强行入住支部书记家

20年前经村委会购买了一处宅基地,一直未使用,现在村里当时经手.

你好!你的收据还是有效的啊去村里镇里处理噻我的回答你还满意吗~~

农村二十多年前的宅基地,现在不让盖了,怎么办?

可以通过村委会向土地管理所申请★提示:目前全国在搞土地房产确权,到时会解决的!

村民在2016年以前的宅基地申请,当届村委会没上报上级政府,还有实.

1、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2、综上,宅基地发放程序是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原有的宅基地或者空闲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镇府批准.它是对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种福利政策,农民取得宅基地是不用支付地租的,因此村小组无权以有价拍卖的形式向村民拍卖宅基地.

宅基地从那年开始村委会没有权利批了

到现在为止,都是有权批的.审批涉及材料:1、规划科、地籍科出具的意见(各1份);2、村委会证明、村民个人申请(各1份);3、城乡宅基用地申请书(3份);4、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的会议纪要(1份);5、申请人拟用宅基地的位置、面积、标有四至尺寸的示意图(2份);6、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现有宅基地情况证明,包括现有住宅几处、位置、面积等(1份);7、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村(各1份).8、土地登记表(1套)

该人在农村有宅基地.但已到城市工作三十年,退休后想回农村盖房,.

法律明文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属该行政村集体所有,使用权属于该村村民.该人已到城市工作三十年(不再属于该村村民),不应该再拥有该村宅基地(可以拥有原宅基地上的房屋),退休后无权申请在该村盖房.《土地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我应该有宅基地,但是大队书记把我的申请全部毁了,就不再批我宅.

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可以到乡镇政府或县级土地管理部门说明情况.如果有证据证明大队书记把你申请毁了,可以到纪检部门控告.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宅基地证上没有经办人盖的章 只有人民政府盖的章 有效么

证件都有与之对应的档案,有档案就是真的.有效的意思只能是证明宅基地和这个家庭有关系,不代表这个家庭现在是依法使用

村里198几年放的宅基地我家买了一块,当时村委会没有给发宅基地.

你说的这种情况肯定是,卖给百你家宅基地时候有村委会收据,并要求你们一年或两年把房子盖上,你家到现在也度没建房,这种事不用交罚款,只要你村书记主任能证明宅基地是你家的.左右邻居不告内你你就可以建,如有告的你就找你村书记主任,他们可以到上级给你补办宅基容证,【你的花点饭费】

我是农民,宅基地早就经政府审批下来,我现在想建房子,村书记不.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一)农村村民因结婚等原因(包括男到女家落户),原有宅基地不能解决住房确需分户的;(二)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需要调整搬迁的;(三)因国家、集体建设项目占用原宅基地需要搬迁的;(四)离退休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工、军人、归侨、港澳台同胞等,经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定居,农村确无住房的;(五)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七条 村民宅基地使用权自批准之日起两年内未动工建设的,视为自动放弃,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收回其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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