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偷的电动车销售和自用的区别?(买了偷来的旧电动车在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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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偷的电动车销售和自用的区别?(买了偷来的旧电动车在卖出)

买了偷来的旧电动车在卖出

这个是违法的,和你偷来的是一样的,如果找到卖车人,你们同罪,你是共犯,找不到卖车人,那就会认定你是偷的,千万不要买这种车,买2手车一定要有发票和合格证,或车牌和行驶证,那是车的证明,一台车以经超过2000元了,出事后果很严重,耍拘留和罚款的。

买的电动车是贼偷得算销赃吗

如果你买的电动车时候不知道是贼偷的,并且有开盖过章的收据就没关系。

卖黑车的和偷车的是同罪。

买到小偷偷来的电瓶车怎么办

小偷偷来的电瓶车属于赃物。

赃物是违法犯罪分子的非法所得,往往通过一些不法商贩或以私人转卖的形式低价出售。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购买了赃物,无论有意无意,客观意义上都是替作案分子销了赃,因此,可能受到法律的追究。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3〕8号

(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4月4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参考资料:刑法(法律概念)_百度百科

购买偷来的电动车都有什么处罚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本罪是故意犯罪。“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是构成本罪的主观要件。“犯罪所得的赃物”,是指通过盗窃、抢劫、诈骗、贪污等犯罪获取的公私财物,包括金钱、物品等。“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赃物是构成本罪的客观方面要件,这四种行为,只要有其中之一的,就构成本罪。“窝藏”,是指将赃物隐藏起来,不让他人发现或替犯罪人保存赃物,使司法机关不能获取。“转移”,是指将赃物转移到他处,以使侦查机关不能查获。“收购”,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赃物,个人为自己使用而买赃的不构成本罪。“代为销售”,是指代替犯罪人将赃物卖出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实践中需注意以下三点:1、犯罪团伙、集团在犯罪中进行分工,负责窝赃、销赃的应以该犯罪的共犯论处,而不应以本罪处罚。如盗窃汽车集团中,有的人专门窃车、有的人专门销车,对他们都应以盗窃罪处罚。2、犯罪行为人本人窝藏、转移、销售赃物的只按其所犯罪行处罚,而不再以本条规定进行数罪并罚。之所以这样处理,是把犯罪和窝赃或销赃看做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对窝赃、销赃行为不再另处处理,只有为别人窝赃、销赃的才构成本罪。3、行为人与盗窃、诈骗、抢劫、抢夺、贪污、敲诈勒索等其他犯罪分子事前通谋,事后对犯罪分子所得赃物予以窝藏、代为销售或者收买的,应按犯罪共犯追究刑事责任。事前未通谋,事后明知是犯罪赃物而予以窝藏、代为销售或者收买的,应按本条追究刑事责任。

注意:你的行为如果只是买来自己骑骑,没有转卖获利。那情节就较轻微,并不构成本罪!估计警察会酌情罚款或口头教育。不必过分担心,去警局应该是警察想通过你了解更多线索,做做笔录什么的。只要你好好配合,应该不会,也没理由把你关起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