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刑事处罚(比如有期徒刑)都在几个月到几年及以上? 有期徒刑6个月到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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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刑事处罚(比如有期徒刑)都在几个月到几年及以上?有期徒刑6个月到15年

有期徒刑最高是20年,为什么有判25年的?

单罪有期徒刑最长15年,数罪并罚的有期徒刑最长2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四十六条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注意:

1、遇到法律问题应委托律师处理。未建立正式委托关系之前的律师解答,均不得作为自行处理实际案件的依据。

2、非专业人士严禁擅自以法律条文或者法学专业文章作为实际案件的处理依据。

3、如自行处理法律问题,后果自负。

刑事拘留 拘役 有期徒刑 各有多长时间

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不是刑罚,一般不超过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拘役、有期徒刑,均为主刑之一。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死缓变更为有期徒刑的,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二十五年。

  《刑法》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第四十五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为什么法律中会规定对犯罪追究的有效年限啊?

明确规定追诉时效,为司法机关正确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依法惩治犯罪、教育改造罪犯,维护社会的安定和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具体表现在:

1、能够使一些企图逃避刑罚处罚的犯罪分子,在没有超过追诉时效期限内及时受到刑事制裁。

2、对已经超过追诉时效规定期限的犯罪分子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体现了我国刑罚改造罪犯和警戒他人的目的。

3、有利于集中力量打击现行犯罪活动,提高办案效率,有效地发挥司法机关的作用;同时也避免因陈年旧案难以查清,给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带来困难,浪费诉讼资源。

4、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使已改过自新的罪犯放下包袱,安心生活和工作,促进社会和谐。

扩展资料: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

5、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6、如果案发时公安机关已立案,犯罪嫌疑人为躲避侦查、抓捕而逃匿,则不受上述追诉期限的限制。也就是说这个案件如果公安机关立案侦察后嫌疑人逃跑,是不能享受到“优惠政策”,而且,在追诉的有效期内,如果再犯新罪的,要重新计算追诉期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犯罪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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