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领取条件中规定必须非本人意愿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深层原因是什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非个人意愿离职,那什么才叫非个人意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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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金领取条件中规定必须非本人意愿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深层原因是什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非个人意愿离职,那什么才叫非个人意愿呢?)

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非个人意愿离职,那什么才叫非个人意愿呢?

很简单,找公司人事开个辞退证明就好了。他给你开证明公司不损失什么的,就是一张纸的事。但就是要看你跟老板的关系好不好,同不同意给你开了。

浅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哪些情形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第一,不是自己主动中断工作,而是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职工被迫中断工作的情况下,第二,由于单位违反国家法律,违反劳动法造成职工不得不提出解除合同的,虽然是职工主动解除合同,但是是迫不得已的情况下。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上的原因如何填写才能领到失业金?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上写公司解雇、公司提出双方协商解除等,都可以领取失业金。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要领失业金,离职证明上一定要写非本人意愿才可以吗?能否写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失业保险金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一定要写辞退或者是劳动者被迫辞职才可以申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扩展资料:

相关知识:

失业金的支付标准,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具体数额,只规定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自确定的数额,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如2017年重庆全市实行统一的失业金标准,为1050元/月。重庆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原来是分为两档,一档875元/月、二档805元/月,现在统一调整为1050元/月。

领取失业金的期限是有限制的,并不是说失业多久就能领取多长时间。它跟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的缴费失业保险时间有关,累计缴费的时间越长,能领取的失业金的期限就越长。

即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1年以上不满2年,可领取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5年以上,超过5年的部分,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最长为24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