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遵守军事法规军队纪律作风优良带头践行什么 如何自觉遵守国防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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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军事法规军队纪律作风优良带头践行什么如何自觉遵守国防法规

什么是合格的新时代军人?

作为一名合格的军人,应该作到以下几点: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努力学习军事、政治、科学文化、苦练杀敌本领,爱护武器装备,保守军事秘 密,发扬优良传统,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勇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英勇战斗,不怕牺牲,保卫社会主义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在任何情况 下决不背叛祖国。

新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大条令内容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试行)》。

《内务条令》是全军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内外关系以及正规的内部秩序,履行职责,培养优良作风和进行行政管理的依据;《纪律条令》是全军维护纪律、实施奖惩的依据;《队列条令》是全军队列训练和队列生活的依据。

共同条令不仅规范了军人的行为模式,而且规范了军人行为的法律后果。在众多的军事法规中,共同条令是最具有代表性的基本法规,是保障我军各项法规贯彻执行的法规。

扩展资料: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是为了维护和巩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纪律,正确实施奖惩,保证军队的高度集中统一,加强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巩固和提高战斗力,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军队实际而制定。

本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维护纪律、实施奖惩的基本依据,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单位,以及参战、支前的预备役人员。2018年5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试行)施行,2010年6月3日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同时废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人民解放军共同条令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军网-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大条令

大学《军事理论教程》中的兵役法主要内容有哪几条?

兵役法共12章68条,主要规定了我国的兵役制度,公民的兵役义务和权力,兵员平时的征集和战时动员,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高等院校和高级中学学生的军事训练,违反兵役法的惩处

军事理论上重点提到的

兵役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接黑,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

征集年龄,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22岁前任可被征集,根据军队需求也可以征集18到22岁的女性公民服现役

征集程序,包括兵役登记,体格检查,政治审查

缓征与不征

学生军事训练

兵役法第八章规定了对高等院校和高级中学学生应当进行军事训练

第43条规定,高等院校学生在就学期间,必须接受基本军事训练,第45条规定,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配备军事教员对学生实施军事训练

大学生应如何自觉模范遵守国防法规

学生管理规定知识竞赛试题(卷) 上 的吧?第四十二条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学生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本条是关于学生应遵守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行为的总体要求的规定。管理学生的目的在于引导学生树立正确观念,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高等学校的学生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而且大多数人已年满18周岁,对自己的行为具有应有的认知能力,能够调节和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够承担完全民事行为责任。因此,对高等学校学生的管理,主要是制定标准,明之以理,引导践行,弘扬正气,对有违规、违纪行为应依法依章给予必要的惩戒。制定行为规范标准,并讲清其道理是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重要职责,是维护秩序、调控行为、减少事故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履行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的有效途径。因此,本条专门对学生在校园中的文明行为规范进行了明确和规定。学生应当自觉遵守校园管理制度,创造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这是对学生维护校园正常秩序的总体要求。校园管理制度包括校门管理制度、公共设施与公共场所管理制度、学生活动与集会管理制度、校园环境管理制度、教室(实验室、操作室)、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报告厅、食堂、公寓(宿舍)等场所的管理制度等,学生对这些制度应当自觉遵守。学生应当对校园公共设施加以爱护和保护。公共设施是指学校为了保证教育教学正常实施和学生学习、生活、娱乐、休闲以及环境美化等需要而设置或搭建的设备、物具(件)、建筑、网(管、线)路等。这些设施设备本身既是国家财产,又是供学生和学校职工使用的,学生理应爱护和保护。损坏学校设施设备或因自己责任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应按相关规定和要求赔偿;情节严重的,应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应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学生应当自觉维护校园的正常秩序。校园秩序的好坏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及成长影响很大。而学生作为学校的主体、校园内最大的群体,又对校园秩序的好坏产生直接作用。因此,学生应从我做起、从每一件小事、每一个细节做起,自觉维护校园的正常秩序。学生遵守校园管理的目的在于和学校的教职工一起,共同创造一个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文明,主要指语言和行为要文明,要符合学校和社会的规范要求。整洁,指校园环境及各个学习、生活场所要整齐、洁净。优美,这是对校园环境更高层次的要求,即校园内不仅要整洁、干净,而且要富有文化和美感。安全,这也是对校园秩序的一个基本的要求。校园内必须采取坚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师生及其他员工的人身与财产安全。不得酗酒。在我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对于在没有行为控制能力状态下的犯罪或违法行为,如精神病人在犯病状态中或有生理缺陷的人因生理缺陷触犯了法律或违反了相应的治安管理规定等,可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或处罚,但对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下的犯罪或违法行为,都规定了应当追究法律责任或处罚,甚至承担的责任或给予处罚的力度还比较大。因此,为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其合法权益,预防事故和维护正常的教学与生活秩序,学生不得酗酒。高校校园内也应限制出售酒精度较高的白酒或其他酒类;对庆祝重大节日,学生饮用低浓度的酒,学校也应作相应的规定。不得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政策规定中,已三令五申,明令禁止,高等学校的学生应自觉和严格遵守这些规定,不得违反。不得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这里的“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是指未按国家有关书刊和音像制品等管理规定,进行备案、登记、审查、监管、上税等的书刊和音像制品,包括反动、迷信、邪教、淫秽和各种盗版的书刊及音像制品等。学校是创造、传承、传播先进文化的重要场所,是育人成才的专门机构,因此,应当是一个相对净化的文化环境,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主动和自觉地接受先进文化、健康文化,排斥和抵制反动、淫秽、盗版等非法的不健康的文化,不参与和从事传播、复制、贩卖非法的书刊和非法的音像制品等。不得参与非法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非法传销是一种欺诈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而邪教和封建迷信是伪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