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认为所有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什么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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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认为所有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什么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民法总则规定了什么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民法总则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十四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一律平等是否正确?

题目中这句话是错的,因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条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二条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三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这既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也是民法调整私法关系的本质要求。它意味着任何人,不分性别、民族、出身、职业、职务、文化程度、宗教信仰、政治面貌、财产状况,其民事法律地位一律平等,都可以享有法律所规定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任何公民不仅在民事主体地位上是平等的,而且平等地适用民法的规定,其合法权益亦应平等的受法律保护。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包括两种含义,一时主体资格,二是主体享有的权利的范围。公民应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才能成为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因此,民事权利能力对于公民来说,使其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同时公民只能在法律赋予其能够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否则就可能因为违法而受到法律制裁。

自然人:指自然状态的人,即人。

公民:是指一国法律规定的,具有该国公民资格的自然人。

如果自然人不具有所在国的公民资格,不适用公民权利平等的法律规定。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吗?

民事权利能力没有平等之说,能力是资格,每个人都有,都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