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卖房所得汇款到台湾省,台湾省免税额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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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卖房所得汇款到台湾省,台湾省免税额多少

“沪港通”税收有哪些优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联合下发《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和《关于QFII和 RQFII取得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9号),明确了沪港通试点涉及的所得税、营业税和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等税收政策以及QFII、RQFII所得税等政策问题。这些税收政策对促进中国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和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自2014年11月17日起至2017年11月16日止,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3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自2014年11月17日起,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所得税;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差价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继承、赠与上交所上市A股,按内地现行税制规定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内地投资者通过沪港通买卖、继承、赠与联交所上市股票,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现行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同时对其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根据现行税制规定予以明确。此外,自2014年11月17日起,对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求高手解答房产税费计算题

原发布者:霞飞满天闯天涯

实例一:国内某公司向香港购进日本皇冠轿车10辆,成交价格合计为FOB香港120,000.00美元,实际支付运费5,000美元,保险费800美元。已知该轿车的汽缸容量2000cc,适用中国银行的外汇折算价为1美元=人民币6.8396元,计算应征进口关税。(原产国日本适用最惠国税率25%;)计算方法:•第一步:确定货物的完税价格(即确定货物的CIF报价)。审定完税价格为125,800美元(120,000.00美元+5,000美元+800美元);•第二步:根据汇率适用原则将外币计算为人民币将外币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860,421.68元;•第三步:按照公式计算应该征收的税款应征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860,421.68×25%=215,105.42(元)实例二:国内某远洋渔业企业向美国购进国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柴油船用发动机2台,成交价格合计为CIF境内目的地口岸680,000.00美元。经批准该发动机进口关税税率减按1%计征。已知适用中国银行的外汇折算价为1美元=人民币6.8396元,计算应征进口关税。(原产国美国适用最惠国5%,减按1%计征)计算方法:•第一步:确定货物的完税价格(即确定货物的CIF报价)审定CIF价格为680,000美元;•第二步:根据汇率适用原则将外币计算为人民币将外币价格折算成人民币为4650928.00元;•第三步:按照公式计算应该征收的税款应征进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减按进口关税税率=4650928.00×1%=46509.28(元)实例三:国内某公司从香港购进原产日本柯达彩色胶卷50,400卷(宽度35毫米

最近房地产政策怎样?

2010年,最近国家关于房地产出台的新政策:

二手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扩至5年

2009年末优惠政策取消

开发商支付土地出让金的首付款比例提高至50%.

有关部门将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

2010年新政策,具体为:

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或者套内12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产权登记时间或契税发票未满5年的,征收差额5.5%的营业税,满5年的免营业税,契税按1.5%征收;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和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宅,产权登记时间或契税发票时间未满5年的,征收全额营业税5.5%,满5年的征收差额5.5%的营业税,契税按3%征收,其他税费不变。

政策的核心要义:

加强普通商品房供给规模,房地产价格上涨,实际上中国房地产市场格局从2005年已经发生变化了,2004年之前都是0.8、0.6的水平,2005年开始我们的供求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2005年竣工和销售面积比是1:1.2,2006年1:1.3,2007年达到1:1.4,2008年1:1.2,2009年1-11月份竣工商品房比销售商品房的面积达到1:2。

面对需求快速增加的现实必须要加快供给的速度,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条。如果我们这条政策能够实实在在的推进,就给很多购房者带来了机会,加大供给,又可以缓解极端不平衡的状况。再加上支持首套房信贷政策没有改变,这是应该得到考虑的。

交换房屋如何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1、房产证未满五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上的需要缴纳总房价的5.5%;

2、房产证未满五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下的需要缴纳差价的5.5%;

3、房产证满5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上的需要缴纳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5.5%;

4、房产证满5年的,并且面积在144以下的不需要缴纳。

《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2011年1月28日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 知》第四条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依据上述规定,个人互换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缴个人所得税。若个人互换自用5年以上、不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将交换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免缴营业税。

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一方缴纳契税。对个人交换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缴纳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