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百慕大公司的名字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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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百慕大公司的名字有什么要求?

注册百慕大公司的优势

注册百慕大公司的优势:商业运作方便,税收制度合理;政府保护董事/股东资料的私密性;非在百慕大经营业务,可完全免税;公司用途无诸多限制;政策适合上市。

一、注册百慕大公司的优势:

1、商业运作方便,税收制度合理

2、政府保护董事/股东资料的私密性

3、如非在百慕大经营业务,可完全免税

4、金融服务种类繁多,公司用途无诸多限制

5、各方面均处世界领导地位,其政策适合上市

二、百慕大受青睐的原因如下:

1、其社会,经济,政治非常稳定,百慕大政府收支平衡没有任何外债。

2、对于非税务居民或公司不课征资本利得税,赠与税,股票交易税......等。

3、十分隐密的商业活动。

4、是英国殖民地中,最早享有自治权的殖民地。

5、良好的教育水准及排名世界第三的国民所得。

6、世界许多一流的法律,会计事务所皆在此提供国际信托,财经及商业服务。

7、完善的银行体系及提供多角化的金融服务:投资管理,个人或专业投资公司皆可找到合适的银行提供服务。

8、电话视讯网络使用最先进的光纤电缆

注:注册百慕大公司可以在卢森堡,都柏林,温哥华及香港申请挂牌上市。

注册百慕大公司流程简介

一、百慕大公司注册及地理简况【自然地理】百慕大(达)群岛位于纽约东南方1,247公里的大西洋中,大约300个岛屿所组成,其中大约有20个岛屿有人居住。最大的岛屿称之为"本岛(MainLand)"

约有22公里长,与其它岛屿以一连串的桥梁或堤道联结。岛上居民共约六万人,其中三分之二为非裔之后代。百慕达气候由于受到赤道暖流的影响,长年温和,阳光普照。由美国搭飞机需2个小时可到百慕达(大),首都汉弥敦。【经济】百慕达的国民所得排名世界第三,仅次于瑞士及卢森堡。四百年来一直都是英国的属地。英文是主要语文,境内商业活动主要在提供世界各国企业有关银行、保险、基金等服务。一般来说,百慕达的政治及经济一直都是处于非常稳定的状况。当地银行、会计、工商、秘书服务的品质,在所有的境外天堂中,皆是居于领导地位。与新加坡公司一样,每年维持成本较为昂贵,是其主要缺点。由于百慕达是OECD的成员国之一,加上百慕达当地有许多专业的律师、会计师,所以百慕达得成为国际主要金融中心之一,其境外公司亦广为各国政府及大企业接受。除了境外公司的设立外,百慕达的保险业亦发展蓬勃。目前约有1300家保险公司,在此从事商业保险及再保险业务,约占了全世界二分之一的规模,许多保险公司皆将百慕达视为人力培训的摇篮。百慕达的再保险业务(Re-insurance)仅次于伦敦,纽约,位居世界第三大。百慕大金融制度十分完善,许多保险公司,投资公司,轮船公司,石油公司皆选择百慕大作为他们境外公司的注册地。在百慕大注册的公司可以在卢森堡,都柏林,温哥华及香港申请挂牌上市。二、百慕大公司注册的优势1、商业运作方便,税收制度合理;

2、政府保护董事/股东资料的私密性;

3、如非在百慕大经营业务,可完全免税;

4、金融服务种类繁多,公司用途无诸多限制;

5、各方面均处世界领导地位,其政策适合上市;三、百慕大公司注册常规要求●百慕大公司注册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必须以 Limited或 LTD 作结束语。公司名称不能含有Bank, building

society, savings, loans, trust, insurance, assurance, reinsurance, fund

management, investment fund, fiduciary等字眼,除非得到特别批准。

●百慕大公司注册董事及股东要求

最少一个,可以是任何国籍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团体。股东和董事可以是同一个人。

怎样取离岸公司名称?

注册离岸公司对于公司来说,在市场拓展及业务办理会省去很多麻烦和中间环节,而公司名称也是用户对企业的第一印象,在注册离岸公司时,怎样取离岸公司名称:

  1、在文字使用上,离岸公司注册也时,可以使用繁体,而海外公司注册时,则不能使用。

  2、注册离岸公司时,需要对敏感词的进行规避,虽然投资、控股等此类词可以使用,但是奥德盛顾问不建议企业使用此类型名称进行公司注册,原因很简单就是容易让你的客户或当地的银行,误认为公司经营范围就是投资或控股等,同时信托、国王、协会、保险等此类词语也要注意避免使用。

  3、企业注册所选择的词尾,不同企业所选择的注册词尾所关联的公司法都是不同的,而作为公司的最终受益人所承担的责任和权益也有不同,比如注册一间美国公司,想离岸经营的话,LLC结尾的有限国内公司可能对您最有利。

  4、注册公司的时候,选择的名称不宜过长,公司名字太长的很可能在银行里面无法全部显示,给企业和用户的成交带来不便。

  5、很多离岸属地的中文公司名称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同时要支付额外的费用,故不是所有的情况下,都需要一个中文的离岸公司名称的。

  离岸公司,是指在公司注册地以外经营,不能在注册地经营的公司。世界上离岸金融中心如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巴哈马群岛、百慕大群岛、塞舌尔群岛、萨摩亚群岛、马恩岛等(详见下述法域列表,多数为岛国)纷纷以法律手段制订并培育出一些特别宽松的经济区域,允许国际人士在其领土上成立一种国际业务公司,这些区域一般称为离岸管辖区或称为离岸司法管辖区。而所谓离岸公司就是泛指在离岸法域内依据离岸公司法规范注册成立,只能在公司注册地以外法域从事经营的公司(详见《离岸公司法》(张诗伟,中国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离岸”的含义是指投资人的公司注册在离岸管辖区,但投资人不用亲临当地,其业务运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直接开展。例如在巴哈马群岛注册一家贸易公司,但其贸易业务的往来可以是在欧洲与美洲之间进行的。

  离岸管辖区

  著名的离岸管辖区有许多是前英属殖民地,如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因此这些地区在很大基础上保留了英国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离岸公司与一般有限公司相比,主要区别在税收上。

在百慕大设立私人信托公司

在百慕大,根据《1981 年公司法》私人信托公司可以股份有限公司或担保有限公司的形式设立。百慕大法律将公司区分为“本地”公司(主要由百慕大人拥有)与“豁免”公司(主要由非百慕大人拥有)。一般说来,除例外情况外,豁免公司仅能从百慕大境内开展与百慕大境外的交易和活动相关的营业。若委托人在设立相关信托时并非通常居住于百慕大,私人信托公司则被允许完全在百慕大境内开展营业。

所有百慕大豁免公司的成立均须经百慕大金融管理局(下称“BMA”)批准。百慕大法律要求必须披露最终实益权益人的身份,所有持有拟成立的私人信托公司不少于百分之五(5%)股份的最终实益权益人均须签署一份个人声明,证实其是声誉良好之人士且在其他百慕大业务中亦良好声誉。若公司是由一目的信托(purpose trust)持有(这种情形很常见),则该信托的委托人须作出上述声明。

私人信托公司可在其公司名称中使用“信托”或“受托人”的字眼。私人信托公司须在成立之日起3 个月内向BMA 存档一份函件,证实其具有受豁免的资格,且详细说明其信托业务的性质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