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个人捐款给协会再给当地医院来支持防疫工作,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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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个人捐款给协会再给当地医院来支持防疫工作,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吗?

个人捐赠的款项可在税前全额扣除的有哪些

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可以税前全额扣除。

根据《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636f7079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31333431356633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地税局工作人员表示,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捐赠后申请退还已缴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865号)进一步明确,允许个人在税前扣除的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其捐赠资金应属于其纳税申报期当期的应纳税所得;

当期扣除不完的捐赠余额,不得转到其他应税所得项目以及以后纳税申报期的应纳税所得中继续扣除,也不允许将当期捐赠在属于以前纳税申报期的应纳税所得中追溯扣除。

扩展资料:

市地税局提醒热心公益事业的纳税人,若发生如教育事业、其他公益事业等符合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条件的捐赠支出,请记得及时在当期的收入中进行申报扣除。这样既做了好事,又可依法享受税前扣除优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确认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具有2011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这一资格的确认意味着,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或个人通过中华全国总工会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税前扣除个人捐赠支出须在当期进行|纳税义务人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去年通过总工会捐款可享税前扣除

个人慈善捐款是否可以抵扣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以下是专门针对这次汶川大地震的政策:

一、个人通过扣缴单位统一向灾区的捐赠,由扣缴单位凭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捐赠凭据、扣缴单位记载的个人捐赠明细表等,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

二、个人直接通过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向灾区的捐赠,采取扣缴方式纳税的,捐赠人应及时向扣缴单位出示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捐赠凭据,由扣缴单位在代扣代缴税款时,依法据实扣除;个人自行申报纳税的,税务机关凭政府机关、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接受捐赠凭据,依法据实扣除。

三、扣缴单位在向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应一并报送由政府机关或非营利组织开具的汇总接受捐赠凭据(复印件)、所在单位每个纳税人的捐赠总额和当期扣除的捐赠额。

四、各级税务机关应本着鼓励纳税人捐赠的精神,在加强对捐赠扣除管理的同时,通过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捐赠扣除的政策、方法、程序,提供优质纳税服务,方便扣缴单位和纳税人具体操作。

向红十字事业、贫困地区捐赠的个人所得税的扣除?

红十字、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汶川地震 全额扣除

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 全额扣除(详细规定 略)

其他不超过应税所得额的 30%

见2010年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教材 税法2 15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