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阶段不处理案件实体审查如何理解?

崔灿洪

如果对法院强制执行的判决不满意,如何处理?

强制执行阶段不处理案件实体审查如何理解?

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进行实体性审查是什么意思?

实体性审查,是相对于程序性审的.且有民事刑事行政三大诉讼之分.大体上说,程序性审查是审查立案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是否可以立案,诉讼主体,证据形式等审查.实质审查就是进一步对案件事实,法律法规等审查了.

对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的案子 执行不到 怎么处理

继续找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还是不处理就找法院的院长办公室申诉去

如何审查及妥善处理执行异议案件

1、对执行异议形式要件的审查.执行法院在接受执行异议后,首先要审查执行异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即执行异议是否书面提起,口头提起的是否记录在案;.

申请强制执行老是拖着不处理,我该怎么办?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在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及执行中如何理解和适用

对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一般是指法院依行政机关的申请和《行诉法》第66条的规定,对未经诉讼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受理和审查的活动.其审查标准为: 一、具体行.

如何理解新《民诉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

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

法院立案执行后发现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应如何处理

1、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规定裁定终结执行.2、有人曾建议参照适用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

强制执行案件法院不作为该怎么办?

强制执行中,申请人申请执行后六个月内法院应当执行,因不作为等原因未执行的,申请人可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上级法院审查后,可责令原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决定由本院或指令其它法院执行.

执行立案后发现不符合条件如何处理

□刘娟 在执行实践中,笔者常常看到在执行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现象时常发生,譬如:被执行人不符合申请执行的条件,当事人在法定的上诉期内递交了上诉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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