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公房,生前意愿给我,另外一个儿子从中破坏,不让老人把房子给我一个人,想从中获利(有证据)?

李玉昌

老人生前例了遗属不给儿子给侄儿有效吗

老人公房,生前意愿给我,另外一个儿子从中破坏,不让老人把房子给我一个人,想从中获利(有证据)?

只要是老人的真实意愿、一定有效.

公产房 老人去世前 写遗书给其中一个孩子 其他孩子不知情的情况下 房子.

按照《继承法》规定应归属她.

老人生前有多个儿女,写遗嘱时将房屋留给其中一人,其他儿女是.

遗嘱有法律效力,他人无权更改.

老人将房屋赠送给其中一个儿子是否还需要以其他儿子的同意.

不需要赠与是一种处分行为 它不以其他人的同意为生效的要件

父母生前将房产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其他子女是否有权

根据我国物权法相关规定,如果在父母生前已经将房产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的话,这个房屋的所有权就已经被转移到这个指定的子女下面,而其他的子女是没有权利享有的.

老人生前遗产公正留给孙子,老人没了,大儿子一直照顾老人,别人照顾不让.

给遗产公证继承人,遗产继承第一考虑的就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老人生前明确公正了给孙子,那就是孙子的

老人生前把房产只写给小儿子,其他子女是否无权继承了

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在小儿子名下的,小儿子即享有不动产物权,不属于父母的财产,其他子女无权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第二十九条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如果老人生前已经将房子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其他子女不知情.

通常没有权利1.老人在世时对其名下房产的处分是其基本权利,不受他人干涉!2.遗产没有共有的说法.除非房屋首次登记在老人名下时,子女父母都在世,而房产过户行为在老夫妻其中一人已过世之后的.那么可以起诉,认定房产为父母的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其中一人单方面指定给子女的,只能处分其个人份额,对剩余份额其他子女可以提出异议.也就是说,假设有子女N人,父母其中一人去世后(假设父母的父母此前已经死亡),那么另一方有1/2+1/2(N+1)份额,每个子女有1/2(N+1)的份额,其指定某个子女得其房子的赠与行为有效.但其他子女可以主张自己1/2(N+1)的份额.

老人生前把已公正将他的房屋留给一个子女的遗嘱到公证处作.

如果已经公证的遗嘱撤销后又没有其他的遗嘱,就按法定继承父母、配偶 、子女共同继承 继承房产的子女同时承担相应份额的债务,以继承遗产为限对购房款进行偿还 房产继承公证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如果放弃继承的需要书面声明放弃 你所说的不签字具体是指什么?

老人有一套房子,立遗嘱给儿子,其他孩子有权分吗?

首先要确定此房产的所有权,即看这个房产的产权证书在谁的名下,如果房产在老人的名下,而没有其他共有人,这样依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对于拥有所有权的房产,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