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因为某人犯罪不道德就要否认他的勇敢吗?。。。(雪莱的《致》的原文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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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因为某人犯罪不道德就要否认他的勇敢吗?。。。(雪莱的《致》的原文是什么?)

雪莱的《致》的原文是什么?

《致》雪莱

原文

One word is too often profaned  

有一个字经常被人亵渎 

For me to profane it,  

我不会再来亵渎 

One feeling too falsely distain'd 

有一种感情被人假意鄙薄 

For thee to distain it;  

你也不会再来鄙薄.   

One hope is too like despair  

有一种希望太似绝望;  

For prudence to smother,  

何须再加提防! 

And pity from thee more dear  

你的令悯之情无人能比,  

Than that from another.  

温暖着我的心.   

I can not give what men call love: 

我不能给你人们所称的爱情, 

But wilt thou accept not  

但不知你能否接受  

The worship the heart lifts above 

这颗心对你的仰慕之情,  

And the heavens reject not,  

连上天也不会拒绝. 

And the desire of the moth for the star,  

犹如飞蛾扑向星星, 

Of the nigth for the morrow  

又如黑夜追求黎明. 

The devotion to something afar  

这种思慕之情, 

From the sphere of our sorrow.  

早已跳出了人间的苦境!

雪莱(1792—1822)是英国19世纪著名的浪漫派诗人,著有《解放的普罗米修斯》、《西风颂》、《云雀颂》等诗歌名篇;雪莱在牛津大学读书时因写下了《无神论的必要性》的文章被学校开除,然后他带着一位女孩私奔,因为女孩的父亲逼迫她去上学。雪莱认为这是对她的“迫害”,而他的举动是一种“英雄救美”。这位女孩就是他的第一任妻子哈莉艾特。        

雪莱是一个反对压迫、追求自由的斗士。他在爱尔兰发放传单,反对英国对爱尔兰的殖民统治。回到伦敦后,他投身到各种反对强权的活动中,成为激进政治哲学家葛德汶的门徒。他认为婚姻也是一种压迫性的制度,无爱之婚姻是一种不道德行为。

他与葛德汶的长女玛丽产生婚外恋情,并携之私奔法国,致使妻子自杀。回到伦敦后,法庭认为他不道德,拒绝给予他监护孩子的权利。在绝望之中,他与玛丽结婚并远走他乡,在瑞士和意大利度过了他短暂的余生。        

《致——》是一首献给朋友之妻的爱情诗。在意大利的比萨,雪莱夫妇与一批旅居意大利的英国人,包括诗人拜伦,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形成了著名的“比萨社交圈”。雪莱特别喜欢爱德华·威廉斯和其妻子珍妮。

这是一位曾经在印度服役的退伍军官,其妻子漂亮优雅、魅力四射。雪莱对她怀有仰慕之情,写下了若干优美的抒情诗献给她,这首《致——》就是其中的一首。        诗歌前两段主要说明雪莱对珍妮充满的爱,但是这种爱不能称之为“爱情”,因为爱情太俗气,它常常被“亵渎”、被“玷污”。

诗歌后两段旨在定义他对她的感情:既然这种感情不是爱情,那它又是什么呢?雪莱说,它就像信徒对上帝的爱,是一种虔诚,一种去除了肉欲的爱。她就像一颗明星,他就像一只飞蛾,他的感情就像 “飞蛾对星光的向往,/ 黑夜对黎明的渴望”。在这里雪莱将他对珍妮的爱上升到了宗教的高度,使人想起了但丁在《天堂篇》中见到贝阿特里奇的那一时刻:那是一个纯粹的时刻,一个去除了杂念的时刻,充满了崇敬,但又洁白无瑕。这就是《致——》一诗所要达到的效果。

英语翻译:你们怎么了? 你怎么了? 他怎么了?和他们怎么了?

你们怎么了? 你怎么了? 他怎么了?和他们怎么了?的英文分别是:What's wrong with you? Are you okay? What's his matter? What's wrong with them?

wrong 读法 英 [rɒŋ]  美 [rɔːŋ]    

1、adj. 错误的;有毛病的;不适当的;不道德的

2、adv. 错误地

3、n. 不义行为;坏事;犯罪;欺骗;错误;不公正

4、v. 冤枉;不公正地对待

短语

1、wrong answer错误的答案

2、wrong conduct不道德的行为

3、wrong decision错误的决定

4、wrong direction错误的方向

5、wrong impression错误的印象

扩展资料:

matter的用法:

matter可作“事情”解,有时可转化为“问题”解。the matter指“麻烦事,困难,毛病”,在句中可用作表语或后置定语,常用在what, something, anything或nothing后。复数形式matters意为“情形,事态”,而不是“多件事”。

matter还可作“重要性”解,为不可数名词,有时也可作“原因”“理由”解。

(in) a matter of还可与表示时间、距离、金钱的词连用,意为“…左右,…上下”,有“很少”的意味。

matter是不及物动词,基本意思是“对人们有重大关系,要紧”“重要,有严重性”。

matter常用于以it作形式主语的结构中,其真实主语一般为现在分词短语、that从句、wh-从句或if/whether从句。

在回答别人的道歉时,应该说It doesn't matter,不说no matter。

matter用于医学上,指“化脓”。

matter是表示静态的动词,一般不用于进行体。

一个人的行为只要没有杀人放火犯罪。那他的行为就能说没有什么大错是吧。

1. 效果决定动机,杀人放火固然是大错,对别人造成不同程度的伤害也是错啊。错不错是一个主观认定,取决于你造成影响的对象的主观感受,也取决于旁观者、以及你个人的衡量标准。所以有时候会出现大家认为你错了,你却不认为自己错了的情况,因为每个人的标准不同。

 

2. 拿一本法律书去读读,那么厚,都是定义什么叫“大错”。因为法律规定的就是全社会公认什么不能做,你做了便是大错。这个是大家约定的主观标准,然后成为客观存在的法律,遵守和沿用下来。社会正常运行的基础就是这样,不能无缘无故去伤害别人,所以要约定不能做的事,叫法律;触犯法律,叫做大错; 然后再约定什么是“好”,不做好事算是“小错”,这就是道德领域;

 

3.作为底线,所以一个人不可以犯法,但是可以不道德;因为涉及到社会公义的,大家都认为是对的,其实是大家认为是“好”的;相反,“错”的通常是“不好”的。视程度而言,道德领域是最高标准,所以可以做不到的,也就是你可以好,可以不好;法律领域是最低标准,是必须做到的,也就是你必须守法,不可以犯法。

 

4. 回到你的问题上,如果有人经常指责你,你能分辨他是希望你变好?还是只为了骂骂你出气? 他希望你变好,是除了让你变更好之外无所求?还是希望通过你变好可以给他带来什么利益?希望你能想明白。

违反法律的行为都是道德所谴责的吗?

这个观点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