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走逃税务局不追究偷税的人,找购买方补税合理合法吗?(收到对方虚开的进项发票自己走逃公安会来找企业法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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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走逃税务局不追究偷税的人,找购买方补税合理合法吗?(收到对方虚开的进项发票自己走逃公安会来找企业法人吗)

收到对方虚开的进项发票自己走逃公安会来找企业法人吗

这类发票称为失控发票,对于失控发票,对方税务部门会发协查通知的。抵扣方只要不是恶意抵扣,将税款全部缴纳并加滞纳金和罚款就行,数额特别巨大,公安才会找你

税务局让补税,不补税有什么后果

税务局让补税,不补税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供货方走私账不开票,税局如果查到,购货方有责任吗?

有税务风险。你购货如果对方不开票给你,会影响你公司,第一导致你没有成本发票入账。如果购进的没有发票,开出去有发票,会造成利润增大,而你又不想交企业所得税,就得再到处找其他的票做进去,错上加错。第二,你不找供应商要票,那就是变相的帮助供应商逃了税。税务局查到了,是有很大责任的。罚款+补税+滞纳金。

企业逃漏税怕被举报可先自行补税吗?

可以自行补税,自行补税可不是一下了结。按照税法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