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户遭盗刷银行被强制执行赔偿是怎么回事?(赔偿,如果法院强迫执行,是怎么回事啊,还有两人跑了,是一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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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遭盗刷银行被强制执行赔偿是怎么回事?(赔偿,如果法院强迫执行,是怎么回事啊,还有两人跑了,是一家的)

赔偿,如果法院强迫执行,是怎么回事啊,还有两人跑了,是一家的

强制执行就是对那些目无法律人的制裁

银行卡里的钱被莫名其妙转走了 明细表说什么司法扣罚 是怎么回事 来个能具体说明的

可能是你欠人钱有人起诉你,然后法院强制执行的扣划的款项。

法院强制执行是怎么回事?怎么个执行法?

法院强制执行程序是当事人申请,法院受理立案后,时间是立即执行。

1、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和人员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采取法律规定的措施,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完成义务,保证实现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书内容的诉讼行为。 

2、法院强制执行时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有本院院长批准。法院会采取多种方法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3、在判决生效后的两年内你都可申请强制执行,一旦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没有期限!法院会用很多办法,如查封帐户,查封不动产等手段来完成执行。

4、冻结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的长期限为六个月,需要继续冻结的,应在冻结到期前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办理冻结手续,否则,逾期不办理,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已经按判决书给对方现金赔偿,但对方还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已经扣款。(在我们不知情情况下)。取钱才发

携带你已经给付对方现金赔偿的凭证,到人民法院执行部门,找到执行法官说明该事实,并提交相关证据证明该案已经履行完毕。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后,会对你解除强制执行措施,并将扣划的款项返还给你。如果钱已经支付给对方,你可以向该院申请执行回转,由法院再向对方强制执行,将款项给你强制执行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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