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可以以个人名义对债务人起诉吗? 起诉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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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可以以个人名义对债务人起诉吗?起诉债务人

法定代表人能以个人名义对债务人提起诉讼吗?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由此看,法定代表人代表的是所在企业、事业等单位,如果债权人系单位,那么就应以单位名义起诉,只是法定代表人可以代表单位进行起诉应诉。如果所谓的法定代表人个人与债务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这时,只能对个人名义起诉了,这时与所在单位无关。

法定代表人能否以自己个人名义就法人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定代表人不能以自己个人名义就法人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但必须是以法人名义提起诉讼,而不能以法定代表人名义。如果无法加盖法人的公章,可以说明情况,并由法定代表人在起诉状上签名,提起诉讼。当事人在书面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在发生纠纷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但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不成立、无效、失效、内容不明确无法执行的除外。法条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

起诉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可以连带起诉公司吗

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不能起诉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为独立法人,不承担股东、董事、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的法人代表以个人名义借款,法院判决公司一起承担责任对吗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三十一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要区分是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如果是个人行为公司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