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领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吗?学 企业年金领取时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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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领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需要进行年度汇算吗?学企业年金领取时个税

请问,企业年金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有具体的规定吗?

据了解,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按规定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实施新税制后,个人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待遇依法应当并入综合所得按年计税。

为避免离退休人员办理汇算清缴带来的税收遵从负担,原则上平移原有计税方法,即:对个人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待遇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单独计算纳税,不计入综合所得,无需办理汇算清缴。

51个税管家提醒,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印发《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

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符合《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规定的,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计算应纳税款。

1、按月领取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2、按季领取的,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按每月领取额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3、按年领取的,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对个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纳税。

【知识介绍】

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都是补充养老保险。

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国办发〔2015〕18号)明确,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全部的缴费都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都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规定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令第36号)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为每个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建立个人账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资运营。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并入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年金如何计算企业个税

企业年金,企业缴费部分单独按照一个月的工资进行计算。比如每月缴1000元年金,就按照1000元对应的档次缴个税(不扣除免征额)。跟你每月工资多少没有关系。

总体来看,企业年金缴费按月缴纳最省个税。因为你按季度或者年度缴纳,一次缴费高,对应的个税比例也高(不能还原到每个月)。

至于个人缴纳的部分,没有税收优惠,直接从税后工资里面扣。

根据《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一、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二、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企业缴费)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一次性领取的企业年金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第三条规定:领取年金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1.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在本通知实施之后按月领取的年金,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在本通知实施之后按年或按季领取的年金,平均分摊计入各月,每月领取额全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对单位和个人在本通知实施之前开始缴付年金缴费,个人在本通知实施之后领取年金的,允许其从领取的年金中减除在本通知实施之前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且已经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部分,就其余额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1项的规定征税。在个人分期领取年金的情况下,可按本通知实施之前缴付的年金缴费金额占全部缴费金额的百分比减计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减计后的余额,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1项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对个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个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允许领取人将一次性领取的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按12个月分摊到各月,就其每月分摊额,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1项和第2项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个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领取年金个人账户资金或余额的,则不允许采取分摊的方法,而是就其一次性领取的总额,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1项和第2项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年金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国目前关于企业年金的税收优惠政策允许单位缴费的一部分(额度从4%-8%不等)列入成本,在税前列支。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部分在税收优惠幅度以内可以税前列支,个人不需要缴纳所得税。

关于企业年金职工个人缴纳的部分是否需要纳税,我国目前尚未做出明确规定。由于没有政策规定,各地对企业年金个人缴费征税的现象比较普遍。也就是,目前个人缴费部分是不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