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 企业合并如何变更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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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并,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企业合并如何变更土地证

我们公司拟分立为两个公司,并将原公司房地产变更到分立后的,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

根据财税〔2018〕57号文规定,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但前提是投资主体相同。

如:A企业分立为B、C两个企业,A企业原有两个出资人,出资比例分别为甲公司70%、乙公司30%,分立后B、C企业的出资人仍然为甲公司和乙公司,但是出资比例调整为甲公司90%、乙公司10%,那么A企业将房地产变更到B、C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如分立后B、C企业除了原来的甲公司、乙公司两个出资人外,还新增了出资人丙公司,那么A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到B、C企业,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到分立企业,是否征土地增值税

《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号 三、 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五、上述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分设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的。

被兼并企业的房地产在企业兼并中转让到兼并方的,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的范围吗?为什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1995]48号)

三、关于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的征免税问题

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企业合并,分立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企业的法律行为。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时,其中一个企业吸收了其他企业而存续,被吸收企业解散;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新企业,合并各方解散。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行为。对企业在合并、兼并过程中发生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的规定,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因此,企业兼并过程中,发生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行为,不征收营业税,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对除兼并以外的企业合并、分立行为,没有相关土地增值税减免税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