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征个税能否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会计核算上该如何处理? 公司代个人缴纳个税做账

7859℃ LORETTA

代征个税能否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会计核算上该如何处理?公司代个人缴纳个税做账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在税前列支吗,我们常在书本上看到,个调税不属于应付职工薪酬,但是为什么在

如果工资是A,个人付的社保和公积金总额是B,个税是C的话,那么个人拿到手的金额是A-B-C,公司为个人付的四险一金为D,分录为

1. 计提个人应付工资部分的分录

借:管理费用 A

贷:应付职工薪酬 A

2.实际发放给个人公司时的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 A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公积金 B

其他应付款——个人所得税 C

银行存款 A-B-C

3.公司为个人付的四险一金

借:管理费用 D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 D

4.公司缴给社保基金时的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公积金 D

其他应付款——社保、公积金 B

贷:银行存款 B+D

5.公司缴给税务局代扣代缴的个税

借: 其他应付款——个人所得税 C

贷:银行存款 C

这样就行了。

企业代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

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缴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企业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是否可在税前列支

不可以。企业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是个人应交的税,企业不得在税前列支。

企业代职工支付的个人所得税可否税前扣除

企业代付个人所得税,实际上是企业多支付的人工成本,计入工资薪金更合理一些

企业承担收款方的税款本身就是企业的一项支出,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经常遇到的。如果合同约定清晰,应该允许企业进行税前扣除。

在计提应付工资总额时,按照应向个人支付的工资以及应代负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合计数即含税工资计提,并按照规定计入成本和费用科目,如此你单位代付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也就还原为工资薪金,还原为企业单位的成本费用。在这种情况下,你单位所代负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就不存在不可税前扣除的问题,只存在纳税调整问题,如果工资总额未超过计税工资标准,那么在税前列支方面更是"畅通无阻".

个人所得税是由个人承担的,企业只是代扣代缴的义务人。公告2011年第28号第四点规定:雇主为雇员负担的个人所得税款,应属于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本公告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公告已明确规定了个人所得税无论如何核算都不能在税前扣除。

凡单独作为企业管理费列支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理解为,一是在进行税务处理必须作为工资薪金处理,以足额缴纳个税;二是考虑到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有些工资薪金可能需要进入资本化项目(如地产企业),因此不可以直接进行费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