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太低影响生存,想要马上结束这份工作。这样做妥不妥当?(喜欢这份工作,但是工资又太低,该不该走)

7522℃ VINCENT

工资太低影响生存,想要马上结束这份工作。这样做妥不妥当?(喜欢这份工作,但是工资又太低,该不该走)

喜欢这份工作,但是工资又太低,该不该走

不要随便找借口放弃自己喜欢的工作了!!!

工资太低, 那总是可以维持你的生活的,不然当初你不会干, 再说了, 公司肯定会有加薪机会的吧.

好好干, 有实力自然能拿高工资的

工资太低,想辞职,什么理由和时间说比较合适?

建议:1、试用期应该试用期工资可以比试用期后的工资低些,《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合同期过后,应按合同约定工资发放,当然,要扣除个人要承担的社保等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自己算一下,单位是否按规定的比例代扣代缴了这些费用。单位应付部分是否同样按比例缴纳了。如果多扣了你的工资,就属于“没有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

2、不如实按规定比例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行为,你可以投诉。如属实少缴,应补缴。

3、如果上述有一条存在,都是你辞职的理由。且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辞职,不需要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这种情况下,单位不仅要补齐工资或保险,还要另赔偿你一个月的工资。

4、《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提取的职工培训费用以外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你没有提到在合同之外签订关于专业技术培训的协议,可能没有这方面的事情。工作中的学习和经验积累,不属于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专业技术培训。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指高级管理、高级技术和其他知悉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5、即便是单位在上述1和2条没有过错,你也可以在合同期内辞职,但要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一个月后才终止劳动关系。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且不需要你支付任何违约金。

6、终止劳动关系后,单位应该在30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办结工作交接手续时向劳动者支付。

7、年前年后应聘应该是个有利时间。

工作量大,又累工资又低又受气,这样的工作我应该坚持继续做下去么?

你好~楼主~

个人认为不应该,人工作首先是为了赚钱学习工作技能、经验,而你的工作量大,又累工资又低又受气,明显不能得到你想要的东西,如果还学不到技术可以试着选择其它岗位。谢谢!!!

工资很少,工作很累,想辞职但又担心难找到下一份工作,我该辞职还是不辞职?

作为一个HR,我想问一下,你的人生规划是怎样的。 如果目前的这份工作对你未来的发展有很大帮助的话,那么可以继续做下去,直到你认为自己已经得到了想要得到的东西; 如果这份工作对你未来发展影响不大的话,那么可以选择离开。 至于找工作,建议你先明确自己的目标,分析自己的优势和劣势,然后再去找。 现在资讯这么发达,不管是通过网络,报刊还是亲友,找到自己可以考虑的工作是不难的。 记住,做一份赏心悦目的简历和良好的面试表现是你的敲门砖。 (没有最好的工作,只有最适合自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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