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正在享受的定期失业待遇,不符合办理条件!是什么意思??

耿中原

手机上申领失业金,显示“存在未发放的失业待遇”是什么意思?是不.

存在正在享受的定期失业待遇,不符合办理条件!是什么意思??

手机上是不能申领失业金的,在手机上只能显示“存在未发放的失业待遇”.表示你工作的单位已经缴纳了失业保险,达到了(缴纳12个月以上)领取条件.如果确实失业,可以领取失业金.但申请办理失业金,必须要带上申领失业金的相关资料,证明,登记照等到社保中心去办理.

网上申领失业金提示存在未发放的失业待遇是什么意思?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您以存在有效激活的失业计划,不符合失业申领条件这是怎么回事

应该是你去派出所另外申请了身份证但是携带的是原身份证去银行激活的你得用最近申领的身份证去激活才行不能因为补办后原身份证又找到了就继续使用原来的身份证

失业金领取条件都达不到要求就不能享受失业待遇,本人不愿意在所在的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领取失业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享受失业金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第二,不是本人主动中断工作的,第三,办理失业登记,参加就业培训,有就业愿望的.

人员存在未终止的失业保险待遇享受信息是啥意思?

按字面上来说,就是这个人可以继续领到失业的待遇,就是补偿金吧.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哪项不属于享受失业保险必须具备的条件

很高兴为您解答: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

交了失业险,却拿不到失业金,说条件不符合.我该怎么办?

由于你工作未满一年,可以得到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失业金必须交满一年才可以享受.如果这家公司是你的第一家公司,你是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的.如果你以前的公司也给你交过失业保险,由于你属于公司辞退,不是自动离职,可以领取失业金.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如果员工想要领取失业金,用人单位应该到社保中心办理该员工的失业手续,办好后,社保中心会出具“失业登记通知单”,然后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部门具体办理.

不符合领失业金的条件,为什么托人也不给办理

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你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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