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约定利息的借款是否可以主张利息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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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约定利息的借款是否可以主张利息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欠款未约定利息,还款时可以要求支付利息吗

是否可以要求支付利息,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所述的欠款为借款的,则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在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债务人可以拒绝支付借款利息;如果已经超过了约定还款日期的,则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支付自约定的还款日期之后的利息,并且可以主张借款人(债务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2、如果是买卖合同等业务欠款的,则也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超过约定的付款之日起算的利息,一般可要求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逾期付款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怎么主张利息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就不能主张借款期间的利息,但可以主张超过借款期限的逾期还款期间的利息。

比如2016年12月31日借款到期,就可以主张自2017年1月1日起的逾期利息。

《合同法》:

第二百零七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的,法院可以判定利息吗

根据《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的规定,应该是没有利息的。也就是说借款人无需给付从借款之日起至起诉之日止之间的利息。

但从起诉之日应视为催告之日,也即借款人开始逾期还款之日,故借款人从起诉之日起至借款付清时止,需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息支付。

欠条未写明利息的是否能主张利息

1、要明确是借条还是欠条,借款还是欠款,这两者之间的性质是不同的。

2、不可以要求利息,但是可以请求法院支持逾期不还期间的银行同期利息。

《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2011年12月最高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当事人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主张逾期还款之日的利息损失的,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