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先进个人无房户如何申请住房? 我辞职了公积金怎么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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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先进个人无房户如何申请住房?我辞职了公积金怎么取

无房户怎么申请住房

关于要求安排年度计划用地指标的申请(样本)

乡(镇) 村民委员会:

本村自然村村民,家庭人口人,农村村民,因无房居住, (寄、暂)居在 ,(或住房困难,原老屋面积 平方米),现择址在本村 新建房屋 间,用地类型为耕地 平方米,园地 平方米,其他农用地 平方米,合计用地面积 平方米。

恳请在本年度上级下达的年度计划内,给予安排用地指标,并上报审批为盼。 

申请人

年月日

审批农村私人建房用地需提供的材料

⑴ 材料用纸规格210X297(A4),必须同时提供的材料 :

1、申请人要求建房用地的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3、规划用地许可证复印件(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核对原件);

4、户籍证明及家庭人口情况(户口簿复印件或辖区派出所证明核对原件);

5、农村私人建房用地呈报表(辖区国土资源所指导填写);

⑵ 根据建房、用地类型不同,还需分别提供的材料:

1、审批新建的,需提供用地指标调拨单(辖区国土资源所出具);

2、占用林地的,需提供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林业主管部门办理);

3、受灾复建的,需提供受灾证明材料(乡镇政府或民政部门出具),原土地使用证书;

4、拆迁重建的,需提供拆迁合同和原土地使用证书;

5、老屋改建的,需提供原土地使用证书;

6、处罚补办的,需提供处罚决定书和违法用地补办意见书;

7、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什么样的人是无房户,无房户将如何申请住房补贴,是否有相关文件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无房户是指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从未享受实物分配住房(含租住或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或政府、企业提供优惠政策解决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均没有通过无偿分配、拆迁安置、延续承租或其他形式途径取得公有住房的为无房职工。

  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职工及其配偶未以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公有住房,也未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的,为无房职工。住着下面三种不在核定范围的住房面积家庭也是无房户:职工全额出资按市场价格或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承租、建造的住房;已按规定补交房价款购买的超标部分公有住房;职工及其配偶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的私有住房。购买商品房的职工应属于无房户的范围之内。

  职工个人在单位没有分配住房,其配偶在单位承租或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了公有住房,不应是无房户。

无房户申请经济适用房,需要哪些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①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②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③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④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⑤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⑥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问各位大大,无房户该怎么申请经济适用房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

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 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