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的种了几百年的水浇田(平平整整200多亩,我们这是平原地区)算是基本农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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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的种了几百年的水浇田(平平整整200多亩,我们这是平原地区)算是基本农田吗?

我们村水库建以60年代,灌溉型水库,占用了我村农田200多亩,没作任何补偿,现在政府把它卖给开发商开发,请问我村有权主张吗?政府把它划为库区就属于国家所有是吗?

你这个问题比较麻烦,但解决起来也不是不可能。

首先你要确定占用的农田现在属于不属于你们村,这个权属问题需要你们村出面去国土资源部门调取地籍档案材料才能知道。然后,因为这个水库建造于60年代,时间比较久远。证据材料的提供也是比较困难。

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要确定权属问题,这个才是重点的重点。只有确认该地块属于你们村集体的话,那么政府转让土地的行为就是属于无效的。

另外,至于政府规划确定为库区实际上不影响土地权属,按照常理推断应该还是属于村集体。但这个涉及到60年代的事情,可能那时候做法不规范什么的,已经被征用成为国有土地也是有可能的。

你这个问题,我讲了那么多,实际上的重点就是一个权属的确定,国土资源部门调取地籍档案材料。

只有确定为你们村集体土地后才能要求征地补偿。

你们村想得到这笔款的话,最好请律师办理。

西门豹治邺一文中写漳河每年都要发大水,淹没了田地,那是因为什么

因为邺县面临黄河,每年黄河汛期的时候,洪水都会淹没土地,西门豹后来铲除了作怪的巫婆,兴修水利,把黄河水引到田地里

征发老百姓开挖了十二条渠道,把黄河水引来灌溉农田,田地都得到灌溉。在那时,老百姓开渠稍微感到有些厌烦劳累,就不大愿意。西门豹说:“老百姓可以和他们共同为成功而快乐,不可以和他们一起考虑事情的开始。现在父老子弟虽然认为因我而受害受苦,但可以预期百年以后父老子孙会想起我今天说过的话。”直到现在邺县都能得到水的便利,老百姓因此而家给户足,生活富裕。十二条河渠横穿御道,到汉朝建立时,地方官吏认为十二条河渠上的桥梁截断了御道,彼此相距又很近,不行。想要合并渠水,水渠将至驰道时,把三条渠道和在一起,架一座桥梁。邺地的百姓不肯听从地方官吏的意见,认为那些渠道是经西门先生规划开凿的,贤良长官的法度规范是不能更改的。地方长官终于听取了大家的意见,放弃了并渠计划。所以西门豹做邺县令,名闻天下,恩德流传后世,没有断绝停止的时候,难道能说他不是贤大夫吗?

每个地方的田地都种上了庄稼,没有空余的田地。

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

水田里绿油油的禾苗在微风的吹拂下点头微笑 (改成拟人句)

水田里绿油油的禾苗在微风的吹拂下如浪潮般涌入天边。(比喻句)

水田里绿油油的禾苗在微风的吹拂下摇曳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