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毒了,有病历单,起诉可有效? 食物中毒病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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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了,有病历单,起诉可有效?食物中毒病历单

食物中毒事过半年能起诉吗

可以起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时效为一年。

  即使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也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律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病人在没有告知任何医师情况下拿走了运行中病历,请问医院可起诉追责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医疗机构对于病历等诊疗记录负有保管义务,病历资料等对于医院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历资料更是医院证明自己责任的非常重要的材料。病人擅自拿走资料,医院可以要求其返还,若其不愿返还,可以起诉要求病人返还拿走的资料。以上建议供您参考。

病历具有法律效力吗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记录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医疗部门记载病情、诊断和处理方法的记录,每个病人一份。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在医疗活动中,以下这些文书记录都属于病历资料: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它是最直接、科学、系统的医疗信息资料的汇总,其价值,除了作为医务人员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依据及医学教学、研究的重要资料外,也是患者健康情况的档案。

 病历是法庭上不可或缺的证据和材料,是医务人员执行医疗行为的依据和记录,也是医务人员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正确、合法的依据。在医疗纠纷中,病历资料是最重要的第一手的证据材料。掌握病历资料,是对医疗纠纷做出准确鉴定与判断其性质以便做出正确处理的前提条件。而且,病历也是医疗机构作为相关法律纠纷既非原告亦非被告的第三方,负有不可推卸的证据提供义务,如交通事故伤害、刑事伤害、民事伤害、工伤事故伤害、伤病后的保险费偿付等。在各种讼争中,病历资料往往能起到重大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

另外,病历还在越来越广泛的民事服务,如婚检、补办出生证、体检(招工、征兵、办驾照)、公证,乃至私人传记撰写、家族族谱续修、考古、甄别骸体等活动中,发挥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在这些“诊、疗、教、研”之外领域里的病历,已成为一种法定证据,其保管、使用与撰写,都应遵循相关的规范。

疾控中心泄露个人病历信息给家人,怎么办,能否起诉

可以起诉,但是最后会不会获得赔偿不好说。

赔偿的产生的依据是损失,

本案中,你描述的情节里没有造成损失的后果发生。

所以赔偿是否能获得法院的支持是个未知数。

如果能够得到支持,肯定赔偿数额也是很有限的。

你只能要求对方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而且,本案中证据也是非常关键的,你是否有直接证据证明是疾病控制中心泄露的你的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