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军人能否认定因公牺牲对象 军人因公牺牲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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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军人能否认定因公牺牲对象军人因公牺牲认定

因公牺牲认定条件

“因公殉职”是在履行职务时牺牲、死亡。包括行政人员、公司职员、集体单位工作人员等。简单说是指履行职务时死亡。因公殉职包含的范围则相对广泛,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在公职期间因公死亡,如在出差途中发生车祸死亡。

不是军人也可被封为革命烈士吗?

是啊 烈士不一定是 军人 再普通的人 为了 正义事业献身都可以

如何认定因公牺牲

因公牺牲的认定标准:

1、因公牺牲、病故的认定

现役军人(含武警指战员)因公牺牲,因病死亡或因意外事故死亡不属于因公牺牲范围的,以及因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自杀身亡的,经所在军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按照民政部规定的条件审查认定,由发放一次性抚恤金的民政部门负责复核,实施监督。

2、因公牺牲证明书、病故证明书的制发

1995年民政部为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牺牲病故证明书的规范化管理,重新设计并统一印制了《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人民警察病故证明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牺牲证明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故证明书》。

牺牲、病故证明书由死者所在县团级以上单位填写,发至家属居住地的县(市)人民政府转给死者家属。发证顺序参照《革命烈士证明书》发放顺序。

因公牺牲,与“因公死亡”(又叫工伤死亡)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因公,不应争议,同等概念,而牺牲和死亡,其本质属性虽然相同(都是失去生命),牺牲的内涵和外延小于死亡。一般牺牲,场面壮烈而凝重,且有献身者的主观性,按照牺牲一词原意,主观性是非常重要的。

而因公死亡,有死亡者的非主观性,既无意性。因公牺牲一定是因公死亡,而因公死亡不一定是因公牺牲。

譬如:某公务员在岗位中去卫生间摔倒致死,可以认定“因公死亡”(或工伤死亡),却不应认定为“因公牺牲”;同理,某农民在闲暇时为抢救落水儿童而献身,就应该认定为“因公牺牲”而不应认定为一般“死亡”。

扩展资料:

因公殉职一般由县级以上单位的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和县、市、市辖区民政部门审核同意。

设定依据:

(一)《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如何办理的通知》(民[1989]优字34号)第四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因公牺牲,需经县级以上单位的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和县、市、市辖区民政部门审核同意,按照规定发给《革命工作人员因公牺牲证明书》和一次性抚恤金。

(二)《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04]334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性质认定按《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伤亡抚恤如何办理的通知》(民[1989]优字34号)第四条规定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因公牺牲

因公牺牲军人确认条件有哪些?

读幼儿园的学费可以去民政局报销这个事在我们这里没有听说,可能各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吧(人体可直接向户籍所在地民政局优抚股咨询)。

我们这边的政策是这样的:

1、定期抚恤。

2、临时困难救助,遇到什么天灾人祸可以向民政局申请临时救济。以及重大节日的慰问。

3、医疗救助。新农村合作医疗由国家财政支付。因住院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医保报销之后,还可以从民政渠道解决约60%。另外每年都有一笔门诊经费补贴。县医院就医就诊时优先。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对象,在符合低保条件时,应优先纳入低保

5、孩子的升学、考录公职人员、入伍等方面有一些优惠政策。

6、其它。比如:数字电视只需缴纳初装费,免交使用费。等等

以上谨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