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有没有对残疾军人安排工作后保障三年稳定工作的文件 残疾军人安排工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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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有没有对残疾军人安排工作后保障三年稳定工作的文件残疾军人安排工作吗

6级残疾军人条例规定是不是有安排工作保障

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你:

你可能应用的法典有误了。对于残疾军人是否安排工作的法规是《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其最新版本就是2011年版,其规定了只有在2011年11月之后参军的退役军人,安置工作的只有:

第二节安排工作

第二十九条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河北省对退伍军人立三等功的安置政策

不是一个河北,而是全国的规定,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三等功在安置方面,那是一点用也是没有的。

2011年后当兵的,退役安置是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执行的: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伤残军人安置了公益性岗位只有三年吗?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级政府投资、政策扶持或社会筹资,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公益性岗位各项政策享受期为3年。

  也就是说三年期满以后就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的优惠政策了。但是,很多员工三年期满以后,由于已经是熟练工,就和用工单位续签了合同,这个是政策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