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留劳动关系 保留劳动关系不上班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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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里的“保留劳动关系”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谁能解释一下??请您打字解释 不要复制一段文字!!谢谢

你说的是工伤保险条例的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内容,这条内容主要是针对伤残等级五、六级的因工致残工伤待遇.其中保留劳动关系,是指:除非受伤员工自己提出解除劳动.

工伤保留劳动关系 保留劳动关系不上班保险

工伤赔偿中要求保留劳动关系,这个劳动关系是指多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事故保留劳动关系的需要赔偿什么?

不知到您劳动能力鉴定有没有做?如果做过了 是几级伤残 ?? 这个在工伤事故里都是有规定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后保留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单位解除合同有赔偿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单位不能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个人可以

2级工伤是怎样保留劳动关系

保留劳动关系,就是说,与用人单位之间一直存在劳动关系,直到到达退休年龄.

工伤条例中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是什么意思

工伤条例中的保留劳动关系是指工伤的职工和公司依然存在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就是指工伤的职工不在原工作岗位工作了.

工伤后还保留劳动关系的厂里是不是没有赔偿

保留待遇,伤残部位复发住院免费治疗,每周真对你伤残部位免费开治疗药

职工九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可以吗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三十四条的规定,一至六级工伤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七至十级伤残的待遇如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

工伤赔偿后保留劳动关系工资照发吗`

1、在工伤中出现伤残的情况,劳动者可以领取由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如果劳动者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可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如劳动者与企业保留劳动关系,那么企业需要安排员工工作.4、劳动所拿到的工资是根据安排岗位的工资来定的,并不一定和原来的工资一模一样.如果安排回到原岗位时没有问题的.5、根据工伤等级不同后面的安排也不一样,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如何理解《工伤保险条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就是保留一些与生产经营 奖惩无关的福利,算是一种生活保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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