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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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合同中标的物的风险责任承担问题

在试用期间内,发生标的物毁损、灭失时,因试用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与买受人试用的行为不是交付行为,买家尚未决定是否购买标的物,此时的所有权仍然在卖家,因而试用买卖期间的标的物风险应由所有权人即出卖.

标的物在试用期内毁损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

使用买卖合同中,试用汽车期间,汽车损毁,风险谁担?依据?

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

《合同法》第171条是什么?

另一种意见是,标的物未交给买受人占有情况下,买受人试用或者检验后未在期限内作出表示的,应当视为拒绝.其理由是,标的物未交给买受人占有情况下,买受人试用后拒绝认可标的物的,不发生返还标的物的问题.而认可.

试用买卖中,试用期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

试用买卖中,试用期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接受购买,合同标的物风险转移买受人方,出卖人不在对标的的毁损灭失承担任何责任.

试用期损坏公司财务怎么赔偿

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以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赔偿.赔偿款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比例不得超过员工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试用买卖的法律规定

《合同法》 第一百七十条 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四十一条 适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交付一部分价款的.

某商场在促销活动期间贴出醒目告示:“本商场家电一律试用20天,满意.

我觉得答案应选BCD. 本案中王某和商家之间形成了一种试用买卖合同关系.所谓试用买卖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先确定一个期间作为试用期,一方在该期间内可对标的物进行使用,期间届满后,使用人可决定买或者不买.试用期一般由双方约定,根据标的物的性质,试用期可长可短.如果双方没有约定,根据《合同法》第61条还不能确定期间的,应当由出卖人确定.试用期届满后,买受人有选择权,可以买,也可以不买.但如果买受人对是否购买.

对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标的物丧失,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原因?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标的物毁损、灭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需要提出证明,否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 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现周某困难,无力赔偿.关于李某受到的损害,下列哪一表述是.

《合同法》第171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试用期间,车辆并未进行交付,其在买受人作出同意购买的意思之时方才交付,车辆的所有权仍然归迅达公司所有.《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

合同法 171条

应该是的,既然是试用,当然是买受人试用,如果买手人试用后又将试用标的还给出卖方,那实际应该认为买受人试用后不想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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