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所有权转移 标的物的所有权何时转移

8084℃
什么是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什么是标的物的风险转移

一、什么是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 《合同法》第133条确立了所有权转移时间: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 标的物的所有权何时转移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什么意思

标的物:标的物是指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商业买卖合同中的特定名词,标的物指买卖合同中所指的物体或商品. 所有权的转移,是指义务人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让于权利人的行为,通常有两种方法. 动产一般以占有为权利公示方法,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以外,其所有权依交付而转移,毋须办理特殊手续. 不动产和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以登记为权利公示方法,其所有权就不能随交付而转移,必须办理所有权人的变更登记.

合同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标的物的物权转移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自出卖人转移归买受人所有.因为买卖合同是指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合同,买受人的目的是支付价款以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出卖人的目的是出让标的物的所有权以取得价款.所以,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是买卖合同的基本问题,关系着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实现.一旦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到买方后买方拒付价款或者遭遇破产,卖方就将受到重大的损失.除非卖方保留了标的物的所有权,或者在标的物上设定了某种担保权益.否则,一旦买方在付款前破产,卖方就只能以普通债权人的身份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其所得可能会大大少于应收的价款.因此,讨论买卖合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主要就是弄清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与所有权保留条款的关系.

这两个方面是不矛盾的.根据《合同法》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则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约定确定所有权转移的时间.这里的规.

如何认定合同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求解答

(一)标的物转移原则 1、动产适用交付主义,动产自交付之日发生转移. 这里的动产包括汽车、轮船、飞机等特殊动产. 2、不动产适用登记主义,不动产自登记之日所.

试述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以及风险承担.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的所有权一般从交付时起转移,但当事人可以约定所有权的转移时间;买卖标的物损毁灭失风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但也有几种列外,因买受人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在约定期限交付的、标的物交由承运人运输的、标的物到达约定交付地点买受人没有领取的由买受人承担.当事人还可以约定标的物的损毁灭失风险承担,有约定的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就按约定.

什么是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标的物转移的风险

动产标的物因交付而转移,不动产因登记转移.风险随标的物转移而移转

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及风险转移规则?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如果是动产,则以“交付”为所有权和风险转移的界限;卖方交付了标的物,所有权及风险均转移给买方,风险随所有权同时转移.如果是不动产(如以分期付款购买房屋),则在买方付清款项前,不转移所有权,但买方要承担风险.

我国合同法规定一般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何时转移

动产交付转移,不动产登记转移.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